中标
[市本级]乐清市虹三线(环城西路虹桥段)建设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7.1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16万元
招标公司乐清市港口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温州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27.16万元
中标联系人周建勇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虹三线(环城西路虹桥段)建设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招标人为乐清市港口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温州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进行招标代理,于2023年9月21日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9月 22 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废标及废标依据
异议受理部门:
招 标 人 :乐清市港口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0577-61386002
投诉受理部门: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577-61520523
监 督 部 门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577-61520523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577-61882618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温州信达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浙商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乐清市港口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 9月 21日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是否乐清企业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1 | 温州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否 | 271604 | 周建勇 |
废标及废标依据
投标人名称 | 废标理由 | 废标依据 |
浙商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 未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根据招标文件第25页2.2.1 投标人的资格评审:“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评审的必要条件,凡不能满足下列必要条件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应予以否决,不得进入后续评审:(4)投标人的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及参数与计量认证证书及参数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的规定,否决其投标文件。 |
异议受理部门:
招 标 人 :乐清市港口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0577-61386002
投诉受理部门: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577-61520523
监 督 部 门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577-61520523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577-61882618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温州信达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浙商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乐清市港口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 9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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