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芜湖市弋江区奇瑞新能源汽车四期建设项目研发楼新风系统答疑公告02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4/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21cg2024fw316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芜湖市弋江区奇瑞新能源汽车四期建设项目研发楼新风系统(项目编号:WH21CG2024FW3162)”答疑澄清说明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第25页)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序号为24:▲新风机组里的3.尺寸不大于:3400*2040*2080mm。招标图纸中虽然没有说明尺寸,但是通过CAD工具测量设备实际长度的尺寸是:5171mm。
回答:暖通图纸图号1180.12A5ZXN3A-03新风机组性能参数表有明确,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采购需求一览表》要求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序号:1-23 显示材料用的是镀锌钢板风管+保温,而图纸中却表述风管的材料为双面彩钢板加岩棉。
回答:设计说明中表示空调系统采用双面彩钢板加岩棉,新风系统不属于空调系统,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采购需求一览表》要求执行。
 
问题3: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第25页)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序号为25 全热交换器1,清单.风量:≥5000m3/h;而图纸中显示和序号为26全热交换器2型号是不一样的,设备应该是风量为3000m3/h。
回答:序号25 全热交换器1 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1.风量:≥5000m3/h 现改为:*1.风量:≥3000m3/h。
 
问题4: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第24-27页),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共有74大项、147小项。其中,第24(▲新风机组) .第25(全热交换器1).第26(全热交换器2)是本次招标的主要设备,且有严格的技术要求,而评分计分却和普通材料如:锌钢板风管,消声器,静压箱分值相同,都是0.235分, 既然招的是设备,打分却和普通材料一样,故打分方式是不合理的。
回答: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
 
招标人:芜湖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30日
芜湖市弋江区奇瑞新能源汽车四期建设项目研发楼新风系统答疑澄清第2次202404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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