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宁县古河镇、梅白镇、长宁镇、花滩镇、竹海镇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II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 长宁县古河镇、梅白镇、长宁镇、花滩镇、竹海镇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2-511524-04-01-614443】FGQB-007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量典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量典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2-511524-04-01-614443】FGQB-007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工程名称:长宁县古河镇、梅白镇、长宁镇、花滩镇、竹海镇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II标段。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在长宁镇(东风村、三村村、坪上村、曙光村、天星村、农权村、石桥村、石坝村、海水村)、花摊镇(大坡村、丰坪村、宁春村、石梁村)、竹海镇(高坝村、利民村、什字村、新桥村、联盟村、永和村)建设规模为项目区规划实施土地平整面积约457亩,新增耕地约436亩、垦造水田约21亩,建设投资约1100万元。(具体以行业主管部门立项批复为准)。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市级验收,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指标入库)。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测设计等全过程技术服务和工程施工(EPC)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指标入库,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勘测设计等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土地清查、可研编制、勘测、航空摄影正射影像(实施前)、真彩三维激光雷达点云航摄及数据处理(实施前)、规划设计方案、工程设计、预算编制、立项报批,施工过程技术服务,工程复核、航空摄影正射影像(实施后)、竣工测量、竣工成果资料组卷、编制竣工报告、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新增耕地及垦造水田核定、新增耕地及垦造水田指标入库备案(含现场举证)及有关技术审查,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协助占补平衡耕地指标流转交易等。 工程施工工作内容:本项目土地平整工程:垦造水田、坡改梯、开发复垦(水田、旱地);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提灌站、新建蓄水池、输水管道、涵管;田间道路工程:整治田间道、整治生产;其他工程;设备采购和安装的施工;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指标入库前的种植养护等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实施内容最终以招标人核准的施工图和预算内容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勘测设计等全过程技术服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具有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③施工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测绘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应为符合本章3.1.1条要求的施工单位;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⑤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联合体中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18 00:00:00 至 2023-04-09 00: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ibi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电子化交易技术服务费 170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4-12 09:00:00。 5.2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光盘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 按照招标文件指定方式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书递交方式分为网上递交和现场光盘递交两种方式,具体方式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 ||
7.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