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丝路文化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EPC+F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3-02-06 21: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瓜州丝路文化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EPC+F总承包
招标公告
瓜州丝路文化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局(瓜发改项发﹝202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拟争取政府专项资金等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瓜州县明煜文化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EPC+F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瓜州县明煜文化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瓜州县渊泉镇小康路南侧,县府街北侧,常乐路西侧,广至路东侧。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瓜州丝路文化数字展示中心总建筑面积21286.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987.91㎡,包括接待大厅1000㎡,简餐厅400㎡,休息厅800㎡,球幕影院900㎡,沉浸式数字体验中心1500㎡,数字展示区1500㎡,博物馆7000㎡,书吧、咖啡、青少年活动区760㎡,研学办公区1300㎡,管理及辅助用房500㎡,文化旅游指挥中心480㎡,檐廊及其它辅助空间1847.91㎡;地下建筑面积3298.69㎡,包括机房、库房、标本室等。
5、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78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30日;
6、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7、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投标采用EPC+F(设计、采购、施工、融资)模式实施,包括:
(1)设计阶段: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服务内容(包括通过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核、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后续的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2)施工阶段: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设备采购安装、试运行(含人员培训)、环保验收、竣工验收及结算,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运行、造价等全面负责。
8、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项目运行基本功能,并通过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及相关手续;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节能标准、环保施工、安全规范、工程质量验收等规定,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设备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制造和安装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融资解决。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2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应专业齐全,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5、本项目(设计、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成员(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的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线上递交。
7、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8、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9、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结束之日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三、投标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各投标企业须办理招投标CA证书。CA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号文件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CA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3、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4006131306)。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3年2月7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2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本次开标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七、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获取方式
各投标人须通过“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填报企业信息、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建〔2020〕66号》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企业承诺制,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招标申请监管部门对填报信息不再审核确认。”投标人在登记成功后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工程设计企业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格式后附)和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格式后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内,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jypt.com.cn)上发布。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清晰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书并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清晰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彩色扫描件(黑白复印件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瓜州县明煜文化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瓜州县南市街104号4楼
联 系 人:张硕
电 话:18793767769
代理机构:酒泉星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海波
联系电话:18706915063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星海居3号楼
监督部门:瓜州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937—5526320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