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国土预审用地选址专项手续办理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国土预审用地选址专项手续办理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0日
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国土预审用地选址专项手续办理服务项目技术咨询服务
合
同
书
委托方:隆回县木瓜山水库管理所
受托方:湖南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3年9月15
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国土预审用地选址专项手续办理服务项目技术咨询服务
委托方:隆回县木瓜山水库管理所(简称“甲方”)
受托方:湖南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国土预审用地选址专项手续办理服务项目委托湖南省声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进行了政府采购(采购代理编号:SF2023012)。按照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成交)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国土预审用地选址专项手续办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永久用地勘测定界、节地评价报告、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占用耕地不可避让论证、耕地进出平衡、用地报批(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组卷及审批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隆回县木瓜山水库坐落在资水二级支流西洋江上游,坝址距隆回县城58km。该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利工程,为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枢纽工程主要由大坝、灌溉发电输水隧洞、底涵、引水式电站等主要建筑物组成。大坝为浆砌石重力坝,最大坝高67.8m,坝顶长度140m,设三孔10×9.3m弧形闸门,采用挑流消能方式。经过20多年的运行,大坝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2003年,进行了除险加固初步设计,2008年实施。水库扩建后正常蓄水位为488m,相应库容9200万m3,校核洪水位489.19m,相应总库容9632万m3。
二、合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湖南省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4、《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
5、《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6、《湖南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湘国土资发〔2017〕4 号);
7、《关于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做好实地踏勘和论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8〕41号);
8、《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14号);
9、截止本合同签订时国家、湖南省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及技术规程要求。
10、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编号:SF2023012)确定成交通知书。
三、服务内容及服务成果
1、服务内容
编制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永久用地勘测定界、节地评价报告、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占用耕地不可避让论证、耕地进出平衡、用地报批(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组卷及审批。
2、服务成果
包括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报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永久用地勘测定界报告、节地评价报告、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报告、占用耕地不可避让论证报告、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用地报批(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组卷资料。上述方案和报告各需提交纸质版成果五份(批复原件按照实际获取数量移交),电子版成果一份。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提供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项目初步设计等相关资料(具体详见乙方提供的专项资料清单),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及时性。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工作。
2、乙方责任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政策文件、行业规范等要求编制方案、报告;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注重安全生产,乙方人员或所聘请的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或劳务关系,如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经济纠纷、人身损害纠纷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如因上述原因导致甲方承担了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并且要求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各项方案及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如在约定时间内未完成,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承担相应的后果。
五、费用及支付
1、费用
编制技术服务项目(包括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永久用地勘测定界、节地评价报告、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占用耕地不可避让论证、耕地进出平衡、用地报批(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组卷及审批)总体包干技术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佰零陆万柒仟陆佰元整(小写:¥1067600.00元)。上述费用实行包干制,除领取用地批文按政策规定缴付给国家费、税外,甲方不再负责其他任何相关费用。
2、支付方式
技术服务项目总体包干金额分两次支付:
第一次: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为人民币叁拾贰万零贰佰捌拾元整(小写:¥320280.00元)。
第二次:完成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项目永久用地勘测定界、项目节地评价报告、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项目占用耕地不可避让论证、项目耕地进出平衡、项目用地报批(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组卷及审批并取得用地报批批单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合同金额的70%,为人民币柒拾肆万柒仟叁佰贰拾元整(小写:¥747320.00元)。
乙方提供等额正式的增值税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给甲方后支付。
3、支付账号
单位全称:湖南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五凌路支行
帐号:43050180365200000117
六、技术服务期限
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项目永久用地勘测定界、项目节地评价报告、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占用耕地不可避让论证、项目耕地进出平衡、项目用地报批(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组卷及审批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但因甲方项目相关基础资料缺失的原因使得项目无法顺利进行的,技术服务期限相应顺延。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责任或因乙方提供的项目成果质量不合格、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调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或时间要求。因项目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以及甲方的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造成不利后果时,乙方应对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对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的一切技术资料、相关文件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给第三方。若乙方违反本条款约定,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本条款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仍继续有效。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所有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八、其他
1、由于自然灾害、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由协议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部分免除履行协议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2、因相关政策原因使得项目无法顺利进行的,技术服务期限相应顺延。
3、未经甲方允许,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乙方有义务保密,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资料全部或部分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诉讼保全费、差旅费等)。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5、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内容)
委托方(甲方): (盖章)
法人代表: (签章)
联系人:
受托方(乙方):湖南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联系人:赵双林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8号
电话:0731-8568078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五凌路支行
账号:43050180365200000117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3 年9月15日
备案部门:隆回县政府采购股
备案日期:2023年9月15日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0日
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国土预审用地选址专项手续办理服务项目技术咨询服务
合
同
书
委托方:隆回县木瓜山水库管理所
受托方:湖南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3年9月15
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国土预审用地选址专项手续办理服务项目技术咨询服务
委托方:隆回县木瓜山水库管理所(简称“甲方”)
受托方:湖南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国土预审用地选址专项手续办理服务项目委托湖南省声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进行了政府采购(采购代理编号:SF2023012)。按照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成交)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国土预审用地选址专项手续办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永久用地勘测定界、节地评价报告、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占用耕地不可避让论证、耕地进出平衡、用地报批(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组卷及审批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隆回县木瓜山水库坐落在资水二级支流西洋江上游,坝址距隆回县城58km。该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利工程,为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枢纽工程主要由大坝、灌溉发电输水隧洞、底涵、引水式电站等主要建筑物组成。大坝为浆砌石重力坝,最大坝高67.8m,坝顶长度140m,设三孔10×9.3m弧形闸门,采用挑流消能方式。经过20多年的运行,大坝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2003年,进行了除险加固初步设计,2008年实施。水库扩建后正常蓄水位为488m,相应库容9200万m3,校核洪水位489.19m,相应总库容9632万m3。
二、合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湖南省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4、《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
5、《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6、《湖南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湘国土资发〔2017〕4 号);
7、《关于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做好实地踏勘和论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8〕41号);
8、《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14号);
9、截止本合同签订时国家、湖南省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及技术规程要求。
10、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编号:SF2023012)确定成交通知书。
三、服务内容及服务成果
1、服务内容
编制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永久用地勘测定界、节地评价报告、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占用耕地不可避让论证、耕地进出平衡、用地报批(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组卷及审批。
2、服务成果
包括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报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永久用地勘测定界报告、节地评价报告、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报告、占用耕地不可避让论证报告、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用地报批(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组卷资料。上述方案和报告各需提交纸质版成果五份(批复原件按照实际获取数量移交),电子版成果一份。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提供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项目初步设计等相关资料(具体详见乙方提供的专项资料清单),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及时性。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工作。
2、乙方责任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政策文件、行业规范等要求编制方案、报告;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注重安全生产,乙方人员或所聘请的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或劳务关系,如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经济纠纷、人身损害纠纷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如因上述原因导致甲方承担了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并且要求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各项方案及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如在约定时间内未完成,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承担相应的后果。
五、费用及支付
1、费用
编制技术服务项目(包括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永久用地勘测定界、节地评价报告、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占用耕地不可避让论证、耕地进出平衡、用地报批(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组卷及审批)总体包干技术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佰零陆万柒仟陆佰元整(小写:¥1067600.00元)。上述费用实行包干制,除领取用地批文按政策规定缴付给国家费、税外,甲方不再负责其他任何相关费用。
2、支付方式
技术服务项目总体包干金额分两次支付:
第一次: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为人民币叁拾贰万零贰佰捌拾元整(小写:¥320280.00元)。
第二次:完成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项目永久用地勘测定界、项目节地评价报告、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项目占用耕地不可避让论证、项目耕地进出平衡、项目用地报批(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组卷及审批并取得用地报批批单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合同金额的70%,为人民币柒拾肆万柒仟叁佰贰拾元整(小写:¥747320.00元)。
乙方提供等额正式的增值税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给甲方后支付。
3、支付账号
单位全称:湖南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五凌路支行
帐号:43050180365200000117
六、技术服务期限
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项目永久用地勘测定界、项目节地评价报告、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占用耕地不可避让论证、项目耕地进出平衡、项目用地报批(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组卷及审批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但因甲方项目相关基础资料缺失的原因使得项目无法顺利进行的,技术服务期限相应顺延。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责任或因乙方提供的项目成果质量不合格、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调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或时间要求。因项目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以及甲方的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造成不利后果时,乙方应对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对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的一切技术资料、相关文件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给第三方。若乙方违反本条款约定,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本条款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仍继续有效。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所有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八、其他
1、由于自然灾害、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由协议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部分免除履行协议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2、因相关政策原因使得项目无法顺利进行的,技术服务期限相应顺延。
3、未经甲方允许,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乙方有义务保密,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资料全部或部分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诉讼保全费、差旅费等)。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5、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内容)
委托方(甲方): (盖章)
法人代表: (签章)
联系人:
受托方(乙方):湖南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联系人:赵双林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8号
电话:0731-8568078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五凌路支行
账号:43050180365200000117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3 年9月15日
备案部门:隆回县政府采购股
备案日期: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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