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亭亮镇水厂配套供水管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1202.55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14002886002724001
预算金额1202.55万元
招标联系人宋工0771-863047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工158788023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亭亮镇水厂配套供水管网工程 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E4514002886002724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宁明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亭亮镇水厂配套供水管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02.55 万元,招标人为宁明边境经 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单位)。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供水管道全长约10451m,管径De110~De315,各类阀门井共41座,供水管 道加压泵站1套(总流量Q=200m³/h,水泵2用1备,单台泵流量Q=100m³/h,扬程 H=60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亭亮镇水厂配套供水管网工程 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亭亮镇水厂配套供水管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含丙级) 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 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 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 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 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 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②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 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 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 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 型:/)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市政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 【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和初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 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 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 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 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 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 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 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 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6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 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 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 低的企业认定。 3.4.7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 低的企业认定。 3.4.8/ 3.5各投标入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 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 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 (2020〕11号文除外),/. 3.6 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 求:无。;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0日00时00分到2024年10月21日09时59分 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免费下 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递交电子上传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 时00分 开标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亭亮镇水厂配套供水管网工程 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发 改投资<2020>27号、宁发改字<2019>135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 标人(项目业主)为宁明边境经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明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代建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O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团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宁明县亭亮镇 建设规模 新建供水管道全长约10451m, 管径De110~De315,各类阀门井共41座,供水管 道加压泵站1套(总流量Q=200m³/h,水泵2用1备,单台泵流量Q=100m³/h,扬程H=60m) 本项目估算价: 1202.55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365天(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 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 包内容招标。 2.3标段划分: 标段(包)编号:E4514002886002724001001,标段(包)名称:宁明县乡镇供 水巩固提升工程-亭亮镇水厂配套供水管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公开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含丙级)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叁级(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 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 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 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 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O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 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 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 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 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要求担 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 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 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 )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市政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备 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 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初级 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 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 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 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 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 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 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 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6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 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 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 业认定。 3.4.7 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 业认定。 3.4.8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囝一个/口多个/口所有 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 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O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4年9月20日12时00 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 人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4 年10月21日10时00分。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 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 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 (http://219.159.240.111:8081/B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 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 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 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 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 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 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 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 标人投标。 5.3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 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19.159.240.111:8081/BidOpening/),使用CA 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 下载 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 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 证书解密。 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 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 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 (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 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发布(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监督部门及电话 宁明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0771-8621950 10.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 http://gxjzsc.caihcloud.com/。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巩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 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 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 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明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明边境经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建单位) 地 址:广西宁明县城中镇产业大道(凭祥-宁明贸易加工园区东区三期标准厂房27 号楼)、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63号 联系人:宋工 电 话:0771-86304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92号鑫隆国际商业中心1号楼20层2001至2009 号房 联系人: 沈工 电 话: 15878802387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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