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高新区吉泰二路266号成都恒大珺临阁住 宅转让——珺临阁项目8栋1层102号房屋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3sc100338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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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吉泰二路266号成都恒大珺临阁住 宅转让——珺临阁项目8栋1层102号房屋

挂牌日期:2023-09-2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GR2023SC1003385
项目名称 成都高新区吉泰二路266号成都恒大珺临阁住 宅转让——珺临阁项目8栋1层102号房屋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成都高投聚合置业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47,139,75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3-09-27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一、重大事项 1.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2.评估价为含税价 二、其他事项 1.本次交易标的为成都高投聚合置业有限公司所属成都高新区吉泰二路266号成都恒大珺临阁住宅。其中,标的一珺临阁8栋1层101号房屋,建筑面积1495.17平方米。房屋结构为框架;设计用途为住宅;标的现状为空置;标的二珺临阁8栋1层102号房屋,建筑面积1642.50平方米。房屋结构为框架;设计用途为住宅;标的现状为空置。资产情况详见《资产明细表》。 2.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标的权属清晰完整,未出租、无查封、无诉讼,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或设置任何权利负担,不涉及土地性质变更。 3.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踏勘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抵押情况、设施设备状况、物业管理、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确认无误后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标的者与到交易所报名者必须一致(《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与报名文件应由同一法人加盖公章或由同一自然人签名),意向受让方凭转让方盖鲜章的《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 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4.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签署并提交《承诺书》,表明己方已充分了解受让标的资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购房条件,如因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受让标的资产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且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帐户。 5.未按期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处理 项目成交后,受让方未能在公示要求时间内(项目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如无正当理由,转让方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转让方及受让方应缴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对应资产重新挂牌。 6.延期支付款项的处理 受让方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三标准支付逾期付款期间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转让方及受让方应向交易所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归转让方所有,对应资产重新挂牌。 7.房屋交付 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房屋。 8. 房屋移交 (1)房屋按现状进行交付。 (2)受让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改造,须满足原设计的整体结构设计要求,确保产权交易标的安全。如发生相关维护、维修及行政审批备案手续,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 (3)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受让方自行负责物业区划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4)按照法律法规在资产权责变更后,水、电、气账户需按照相关职能部门流程规定办理账户变更,账户变更后,账户所有人享有该账户及该账户下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的使用权利、义务和责任。 9.产权转移登记 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额支付的交易价款、延期利息、应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如有)后2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发出书面通知,受让方在接到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交产权过户所需资料,转让方在收到资料后6个月内完成权证过户手续。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提供产权过户资料或因不可抗力、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政策变化、极端气候等因素影响致使产权交易标的权证过户手续未能如期完成的,则权证过户的时间相应顺延,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10.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以及用于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1.产权交易的税费 (1)本次转让过程中,按国家规定所涉及的契税、印花税、房屋维修资金、登记费、工本费等相关税、费以及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2)标的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考察、法律咨询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标的交接完成后所产生的水、电、气、物管费由受让方承担。 12.标的所涉及的物业管理费为3.5元/平方米。 13.本次标的查看的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85332619。? 14.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资产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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