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黔东南州2014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镇远县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公告
金额
98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5/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黔东南州 2014 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镇远县建设项目(结算审计) 已由 镇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黔东南州2014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镇远县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镇发改项目[2015]11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远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县芽溪新区 。 | |||||||||||||||
2.2 建设规模:安置房规划面积约为57.91亩,总建筑面积为172000平方米。其中:安置房1072户,建筑面积1028500平方米。配套公建建筑面积10280平方米,场平工程57.91亩,道路3089平方米,广场庭院4633平方米,绿化193038平方米 。 | |||||||||||||||
2.3 合同估算价:980000元。 | |||||||||||||||
2.4 计划工期:1095 天。 | |||||||||||||||
2.5 标段划分:黔东南州 2014 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镇远县建设项目(结算审计)。 | |||||||||||||||
2.6 招标范围:本建设项目E地块2023年5月1日之前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审计(配合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并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师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6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6月15日 00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memberLogi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15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 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http://ggzyzy.qdn.gov.cn)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 号)的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对其资质不作要求。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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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25日 |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结算审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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