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丹棱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及农房建设监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47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4242020000509
预算金额486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惠创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女士028-61526182
中标公司四川鱼鳞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7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审核意见
一、项目编号 | |||
5114242020000509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丹棱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及农房建设监管服务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鱼鳞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500号1栋24层2423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4770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丹棱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及农房建设监管服务项目;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要求:根据业务需求,丹棱县农村宅基地及农房建设监管平台采用B/S架构进行定制开发,根据用户分布特点,其中涉密数据库在涉密内网部署,审批系统在政务外网部署,用户通过互联网无需下载客户端软件即可应用登录和使用平台系统。平台架构设计需要体现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具备强大、快速的应用交互能力。服务端系统部署应支持Windows或Linux等主流操作系统,客户端应支持IE、Chrome、Firefox等主流网络浏览器。另外,平台架构设计还需要考虑兼容性和扩展性,通过预留外部接口的方式来满足未来功能性升级以及与其他信息系统对接的需求。整个平台架构分为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平台支撑层、业务应用层、用户层以及标准规范体系和网络安全与运维体系;服务时间:投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4月底前,完成系统建设、调试、试运行与初验;2021年5月底前,完成项目最终验收并移交相关材料;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周雯SC0116427(组长)、田培虎SC0113074、王建华SC0116007、唐泉SC0117606、晏星(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1、收取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文件规定,本项目以采购预算作为收费基数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2、收取方式: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3、收款单位:四川惠创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银行账号:1001300000710451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4588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486万元;3、监督部门:丹棱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28-37204409;4、本项目已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完成需求论证公示,链接: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xqlz/2c9240c7761ae75e01761c52418a0306.html;5、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杨柳街80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814420292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惠创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1栋13层1319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邓女士;联系电话:028-6152618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邓女士 | ||
电话: | 028-61526182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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