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左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新建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2229.5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222405060001
预算金额2229.52万元
招标公司东海县山左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朱副书记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工0518-8725185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1
公告正文
[0]山左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新建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22405060001 | 项目名称 | 山左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新建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222405060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山左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山左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山左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新建项目 已由 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东发改复[2024]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海县山左口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中央乡村振兴补助和镇财政 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左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 东海县山左口镇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本项目的招标事宜。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山左口镇清泉河公园东侧、236省道南侧50米2.1.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占地 1045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306.49?,其中农业科研专家工作站 968.53?、农产品化验研究中心1758.63?、农作物土壤改良技术研究试验中心1547.76?、农作物良种选育技术研究试验中心1706.25 m、果蔬花卉冷链技术研究实践车间1214.85 ?(冷库由专业公司设计、施工本次招标不包含),门卫室、配电室126?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道路、配电、室外管网、绿化、亮化等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约2229.52万元。2.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乡村振兴补助和镇财政 已落实 2.1.4最高投标限价:2030万元;?其中:设计费 20万元,施工费 1960万元,建设单位预留金5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2.1.5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 日历天(完成设计文件并审图通过),施工150日历天(以实际下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2.1.6 质量要求:2.1.6.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确保施工图审查通过;专项设计符合当地公安、消防、人防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具体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取得合格证书。2.1.6.2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1.6.3 物资采购质量要求: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2.2 招标范围: 建设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物资采购、设备安装等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设计向发包人提供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等一揽子交钥匙的合格工程,并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2.2.1设计范围及设计深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提供的建设内容为本次招标设计范围。审计深度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详勘、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竣工图、专项设计及后期项目实施期间配合服务等工作。2.2.2施工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场三通一平、临时办公及生活用房、发包人提供的建设内容。按专业工程划分为:基坑支护及降排水、桩基(含试桩)、土建、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等)、绿建、防雷、内外装修、通信网络、电梯(如有)、室外附属(室外综合管网、景观绿化、照明、道路、铺装、停车场等)、公共配套设施、 10KV供配电工程以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和安装。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2)根据招标人的初步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含地质勘察)、施工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4)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2.2.3本项目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及安装要求:竣工后能够满足招标人对各建筑的使用需求。2.2.4其他说明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并通过图纸审查为最低标准。建设单位提出的红线范围内的建设内容,中标方均应该设计并施工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江苏省住建厅(2023)第 11 号公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要求:建设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含2家)的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6.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3.6.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3.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3.6.4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3年11月-2024年4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如果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3.6.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资格审查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3.6.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3.6.7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3.6.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 05 月 30 日至2024年 06 月 10 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报名)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07 月 01 日上午 09 时 00 分。5.2 投标文件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自行上传至网络投标平台。5.3逾期上传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4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5.5各位投标人一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系统里面进行签到,否则,按照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处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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