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市区共享单车停放点标志线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市区共享单车停放点标志线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XGH-2019-045
三、采购人名称: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行政中心6号楼B座3楼
联系人:范女士
电话:0917-326108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广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花样庭苑2505室
联系人:丁阳
电话:15249170702
传真:0917-323653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市区共享单车停放点标志线工程1项
项目概况: 市区共享单车停放点标志线工程
项目用途: 共享单车停放点位划线
采购预算: 231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提供查询截图);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6-03 09:00:00至2019-06-06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7号科技创新服务中心3楼B311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谈判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6-11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7号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D520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6-11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7号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D520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249170702
2、开户名称:陕西广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
4、账 号:79280188000038653
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广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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