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公资采2023568号】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张良镇李庄村碳颗粒加工厂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18.5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6-54
预算金额118.58万元
招标公司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安迎宾
招标代理机构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1810375883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0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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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张良镇李庄村碳颗粒加工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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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06-54 | |||||||||||||||
2、项目名称: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张良镇李庄村碳颗粒加工厂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185,814.00元 | |||||||||||||||
最高限价:118581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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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 张良镇李庄村碳颗粒加工厂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 5.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5.3、交货期: 9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验收。 | |||||||||||||||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3.3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6月19日 至 2023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不见面开标”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7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7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供应商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3、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4、逾期上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6、监督单位:鲁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联系方式:0375-5057526 7、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 | |||||||||||||||
地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安迎宾 | |||||||||||||||
联系方式:1593750026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广厦商务中心6楼 | |||||||||||||||
联系人:陈女士 | |||||||||||||||
联系方式:18103758830 0375-298390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 |||||||||||||||
联系方式:18103758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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