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保税废料竞标公示
金额
12.00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企业(以下简称“上飞公司”)公开处理生产型废料并委托上海边角料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竞标工作,涉及4大类8个品名的边角料,总货值约800万元/年,招标期限2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0日。
一、边加料商品明细:(以下为1年的业务量)
如公告至交易结束后,合同期结束前,涉及本交易的保税废料(公告中有海关编码)海关或其他政府部门上升或下降关税比例,增加或减少的税金由中标人承担,该变化视为可预期风险。
废料分散在宝山区上飞大道、浦东新区上飞路两个物理地址,为海关综保区。需要派驻专人进行废料理货。
由上飞公司按照海关相关管理要求,先行支付海关开具的专用缴款书相关税费(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并将专用缴款书提供给中心,中心收到专用缴款书后将相关税费(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支付给上飞公司后,再由中标人回收金属材料废料。上飞公司只开具双台头税单,给上海边角料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由中心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人另需承担货物关税及每次的报关费。
二、竞标告知会及投标开标时间安排
竞标信息告知及看样时间:2023年8月9日下午13:00
投标时间:2028年8月10日下午13:30---14:30(交易系统进行)
开标时间:待定
三、投标保证金、交易手续费的缴纳
(1)投标保证金为:800000元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8月10日上午10:00前到达中心账户,逾期不受理,视为放弃投标,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一律无效。
2、投标保证金一律以投标企业账户为准,不接受个人账户。
3、投标单位以网银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友情提示:请注意网银或转账所需到账时间,以免未能按时到账导致不能投标),投标保证金谢绝以现金方式支付。
4、开标后投标方撤销投标或中标方未在三个工作日进入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扣缴50%。
5、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须交投标总金额0.2%的补偿费。
6、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并完成第一次商品交割服务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保证金金额为扣除交易手续费后余款部分。
7、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
用户名:上海边角料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帐号:0227014210003450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松江支行
(2)交易手续费收取
交易手续费的缴纳周期为:一次性缴纳。预收的交易手续费计算单价以该回收企业中标价为准,货量以企业提供的招标周期预估货物数量为准,费率为2%。
四、议价原则
参考依据(以废铝为例):以当月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站公布的首个交易日的铝锭收盘价格(次月交割期)为基础,报出在此价格上的回收百分比(含相关的运输费及伴随货物交运等费用,同时应包含铝屑压块后其中含有的水分重量产生的相关损耗费用及其他所有费用)。
议价原则:根据回收企业投标价格和参考依据价格确定折率,后期议价按照参考依据价格*折率进行。
举例一:3月15日招标交易,3月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站公布的4月指导价格为10元,3月15日中标价格为8元,计算出折率为0.8,即3月的执行价格为8元。合同从4月23日开始执行,执行价格是4月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站公布的5月指导价格*折率。例如为4月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站公布的5月指导价格12元,那么4月份的执行价格为12*0.8=9.6元。以此类推。总结就是:当月的执行价=当月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站公布的首个交易日的铝锭收盘价格(次月交割期)*中标折率。
举例二:
五、评标规则
六、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开办资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如下证明复印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商务委员会颁发)、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资格证书(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颁发)和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备案登记证明(公安局颁发)等;
4、投标人应有此行业的从业经验,并提供近3年(2020年至今)回收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同规格或类似货物的业绩清单(包括货物类型、数量、合同签订时间、用户名称以及用户联系方式),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3年(2020年至今)不少于3份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须能认定签署日期、回收产品内容、合同签订方,否则将作为无效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8、投标人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废法》提供涉及招标固废品类的以下资质文件(1)与下游利用单位签署的涉及本标的类别的废料销售合同;(2)利用单位的营业执照;(3)利用单位的环评报告表/书中项目工程分析章节;(4)利用单位环评审批意见;(5)利用单位项目竣工验收意见;(6)运输车辆为自有车辆,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如果为委外运输,则需要提供与物流公司的货运合同及物流公司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以上资质均需满足且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已经完成跨省转移利用备案的,可以直接提供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已经批复通过的跨省利用备案表。
以上所述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8均需满足且于8月4日14:00前提供,未提供者视为不参加招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前为中心的驻场会员单位,且合同在有效期内。
七、评标方法:最高评标价法
评标价格计算方法:按照最高报价企业总价为满分,其余企业按照其总价/最高报价得出比例*报价分,按计算出评标价格的结果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评标委员会将推荐通过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和技术评议后评标价格最高的前两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两名中标侯选人中废铝回收评标价格较低的中标侯选人应该参照较高的中标侯选人的废铝回收百分比来执行合同。若废铝回收评标价格较低的中标侯选人不同意按照较高的中标侯选人的废铝回收百分比来执行合同,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有效的评标价格由高到低顺序依次候补。
若出现评标价格相同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服务方案响应优劣情况进行排序。
本次招标将向前两名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两名中标人各占项目总额的50%。可能一周安排两次提货,每家各一次,具体以企业安排为准。
八、其他附加条款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者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如出现以下类似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则该投标将被否决:
“我方(投标人)若中标,将在投标报价基础上降价……金额”;
“我方(投标人)若中标某两个包件,将在此两个包件投标报价基础上降价……金额”;
“我方(投标人)若中标,招标人若选择我方投标中的某方案,则该方案价格将优惠……金额”。
3、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履约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以电汇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不能在合同期内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将作为违约处理,扣除50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招标人将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全额退还。
5、中标方请签署并提交廉洁协议;
6、若投标人存在虚假应标行为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如潜在投标人在以往投标活动中有以下行为,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其投标资格被否决:
第一条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及中标后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的,经查实后,其将被列入“上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在3年内不得参与上飞公司招投标:
(一)在投标过程中非中标供应商存在挂靠、串标、围标、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被挂靠公司一并纳入黑名单);
(二)联系人或参加开标活动人员为非正式员工,并对上飞公司招标进度带来影响的;
(三)不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
(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签订合同或不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的;
(五)非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证件、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但承诺商务和技术部分可达到招标要求以骗取中标的虚假应标行为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六)标的产品交付后,多次验收测试不合格的;
(七)向公司有关人员馈赠任何礼品,价值未超过200元,情节较轻的行为;
(八)拒不按我方有关要求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
(九)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情节较轻的行为。
第二条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及中标后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的,经查实后,其将被列入“上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在5年内不得参与上飞公司招投标:
(一)在投标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存在挂靠、串标、围标、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被挂靠公司一并纳入黑名单);
(二)联系人或参加开标活动人员为非正式员工,并对上飞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
(三)中标后,非法转包、违约分包、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
(四)合同履约过程中不按照合同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或相关凭证的;
(五)合同履约过程中擅自变更、终止履约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业务的;
(六)在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安全事故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七)严重违反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工期或供货时间的不诚信行为;
(八)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证件、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但承诺商务和技术部分可达到招标要求以骗取中标的虚假应标行为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九)向公司有关人员馈赠礼品、提供宴请等,价值200元以上不足1000元,情节较重的行为;
(十)存在损害上飞公司利益行为的;
(十一)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情节较重的行为。
第三条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及中标后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的,经查实后,其将被列入“上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被永久限制参与上飞公司招投标。
(一)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如对上飞公司从事招标工作的各类相关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安排宴请、旅游、健身及其他娱乐活动,赠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无偿或明显低价出售(租赁)、出借车辆、房产等大宗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上飞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二)被司法部门、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九、异议解决
交易中心作为交易服务的第三方,以及特殊监管园区业务的合同签订方,并不由此而对生产企业或回收企业的交易行为及后期执行过程中包括不仅限于商品、服务的相关问题承担相关责任。如出现交易纠纷,交易中心仅进行协调工作,生产企业和回收企业不得以销售合同中涉及交易中心而对中心进行追责。由此,带来对交易各方,包括交易中心形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或过失方承担。
十、物权解释和合同文本
此次竞标完成后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文本采用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的合同文本内容。由上飞公司和中标人签订边角料战略合作意向书,由上飞公司与交易中心边角料销售合同,再由边角料交易中心中标人签订边角料销售合同。每次边角料交割前,由中标人将货款和税金支付给交易中心,再由交易中心支付给上飞公司。
上海边角料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1日
一、边加料商品明细:(以下为1年的业务量)
序号 | 产品名称 | 预估招标量()()()(Kg/年) | HS CODE |
1 | 废铝屑 | 420000 KG | 7602000090 |
2 | 废铝边角料 | 50000 KG | 7602000090 |
3 | 废铝压块 | 48000 KG | 7602000090 |
4 | 废铁 | 5000 KG | 7204210090 |
5 | 废铁屑 | 30000 KG | 7204210090 |
6 | 废铜 | 50 KG | 7404000090 |
7 | 废钛边角料 | 200 KG | 8108300000 |
8 | 废钛屑 | 1500 KG | 8108300000 |
如公告至交易结束后,合同期结束前,涉及本交易的保税废料(公告中有海关编码)海关或其他政府部门上升或下降关税比例,增加或减少的税金由中标人承担,该变化视为可预期风险。
废料分散在宝山区上飞大道、浦东新区上飞路两个物理地址,为海关综保区。需要派驻专人进行废料理货。
由上飞公司按照海关相关管理要求,先行支付海关开具的专用缴款书相关税费(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并将专用缴款书提供给中心,中心收到专用缴款书后将相关税费(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支付给上飞公司后,再由中标人回收金属材料废料。上飞公司只开具双台头税单,给上海边角料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由中心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人另需承担货物关税及每次的报关费。
二、竞标告知会及投标开标时间安排
竞标信息告知及看样时间:2023年8月9日下午13:00
投标时间:2028年8月10日下午13:30---14:30(交易系统进行)
开标时间:待定
三、投标保证金、交易手续费的缴纳
(1)投标保证金为:800000元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8月10日上午10:00前到达中心账户,逾期不受理,视为放弃投标,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一律无效。
2、投标保证金一律以投标企业账户为准,不接受个人账户。
3、投标单位以网银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友情提示:请注意网银或转账所需到账时间,以免未能按时到账导致不能投标),投标保证金谢绝以现金方式支付。
4、开标后投标方撤销投标或中标方未在三个工作日进入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扣缴50%。
5、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须交投标总金额0.2%的补偿费。
6、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并完成第一次商品交割服务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保证金金额为扣除交易手续费后余款部分。
7、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
用户名:上海边角料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帐号:0227014210003450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松江支行
(2)交易手续费收取
交易手续费的缴纳周期为:一次性缴纳。预收的交易手续费计算单价以该回收企业中标价为准,货量以企业提供的招标周期预估货物数量为准,费率为2%。
四、议价原则
参考依据(以废铝为例):以当月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站公布的首个交易日的铝锭收盘价格(次月交割期)为基础,报出在此价格上的回收百分比(含相关的运输费及伴随货物交运等费用,同时应包含铝屑压块后其中含有的水分重量产生的相关损耗费用及其他所有费用)。
议价原则:根据回收企业投标价格和参考依据价格确定折率,后期议价按照参考依据价格*折率进行。
举例一:3月15日招标交易,3月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站公布的4月指导价格为10元,3月15日中标价格为8元,计算出折率为0.8,即3月的执行价格为8元。合同从4月23日开始执行,执行价格是4月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站公布的5月指导价格*折率。例如为4月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站公布的5月指导价格12元,那么4月份的执行价格为12*0.8=9.6元。以此类推。总结就是:当月的执行价=当月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站公布的首个交易日的铝锭收盘价格(次月交割期)*中标折率。
举例二:
招标时间 | 参考依据 | 参考依据的具体价格 | 中标价格 | 中标折率 |
3月15日 | 3月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站公布的首个交易日的4月交割铝锭收盘价格 | 14.39 | 11.51 | 0.8 |
执行价格 | 参考依据 | 参考依据的具体价格A | 中标折率B | 执行价格=A*B |
3月执行价格 | 3月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站公布的首个交易日的4月交割铝锭收盘价格 | 14.39 | 0.8 | 11.51 |
4月执行价格 | 4月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站公布的首个交易日的5月交割铝锭收盘价格 | 12 | 0.8 | 9.6 |
5月执行价格 | 5月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站公布的首个交易日的6月交割铝锭收盘价格 | 8 | 0.8 | 6.4 |
6月执行价格 | 6月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站公布的首个交易日的7月交割铝锭收盘价格 | 15 | 0.8 | 12 |
注:价格的单位均为元/千克 |
五、评标规则
1、证照资质 分值: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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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业绩 分值: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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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价 分值: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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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分值: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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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开办资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如下证明复印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商务委员会颁发)、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资格证书(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颁发)和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备案登记证明(公安局颁发)等;
4、投标人应有此行业的从业经验,并提供近3年(2020年至今)回收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同规格或类似货物的业绩清单(包括货物类型、数量、合同签订时间、用户名称以及用户联系方式),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3年(2020年至今)不少于3份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须能认定签署日期、回收产品内容、合同签订方,否则将作为无效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8、投标人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废法》提供涉及招标固废品类的以下资质文件(1)与下游利用单位签署的涉及本标的类别的废料销售合同;(2)利用单位的营业执照;(3)利用单位的环评报告表/书中项目工程分析章节;(4)利用单位环评审批意见;(5)利用单位项目竣工验收意见;(6)运输车辆为自有车辆,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如果为委外运输,则需要提供与物流公司的货运合同及物流公司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以上资质均需满足且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已经完成跨省转移利用备案的,可以直接提供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已经批复通过的跨省利用备案表。
以上所述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8均需满足且于8月4日14:00前提供,未提供者视为不参加招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前为中心的驻场会员单位,且合同在有效期内。
七、评标方法:最高评标价法
评标价格计算方法:按照最高报价企业总价为满分,其余企业按照其总价/最高报价得出比例*报价分,按计算出评标价格的结果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评标委员会将推荐通过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和技术评议后评标价格最高的前两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两名中标侯选人中废铝回收评标价格较低的中标侯选人应该参照较高的中标侯选人的废铝回收百分比来执行合同。若废铝回收评标价格较低的中标侯选人不同意按照较高的中标侯选人的废铝回收百分比来执行合同,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有效的评标价格由高到低顺序依次候补。
若出现评标价格相同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服务方案响应优劣情况进行排序。
本次招标将向前两名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两名中标人各占项目总额的50%。可能一周安排两次提货,每家各一次,具体以企业安排为准。
八、其他附加条款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者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如出现以下类似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则该投标将被否决:
“我方(投标人)若中标,将在投标报价基础上降价……金额”;
“我方(投标人)若中标某两个包件,将在此两个包件投标报价基础上降价……金额”;
“我方(投标人)若中标,招标人若选择我方投标中的某方案,则该方案价格将优惠……金额”。
3、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履约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以电汇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不能在合同期内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将作为违约处理,扣除50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招标人将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全额退还。
5、中标方请签署并提交廉洁协议;
6、若投标人存在虚假应标行为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如潜在投标人在以往投标活动中有以下行为,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其投标资格被否决:
第一条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及中标后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的,经查实后,其将被列入“上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在3年内不得参与上飞公司招投标:
(一)在投标过程中非中标供应商存在挂靠、串标、围标、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被挂靠公司一并纳入黑名单);
(二)联系人或参加开标活动人员为非正式员工,并对上飞公司招标进度带来影响的;
(三)不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
(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签订合同或不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的;
(五)非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证件、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但承诺商务和技术部分可达到招标要求以骗取中标的虚假应标行为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六)标的产品交付后,多次验收测试不合格的;
(七)向公司有关人员馈赠任何礼品,价值未超过200元,情节较轻的行为;
(八)拒不按我方有关要求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
(九)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情节较轻的行为。
第二条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及中标后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的,经查实后,其将被列入“上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在5年内不得参与上飞公司招投标:
(一)在投标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存在挂靠、串标、围标、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被挂靠公司一并纳入黑名单);
(二)联系人或参加开标活动人员为非正式员工,并对上飞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
(三)中标后,非法转包、违约分包、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
(四)合同履约过程中不按照合同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或相关凭证的;
(五)合同履约过程中擅自变更、终止履约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业务的;
(六)在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安全事故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七)严重违反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工期或供货时间的不诚信行为;
(八)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证件、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但承诺商务和技术部分可达到招标要求以骗取中标的虚假应标行为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九)向公司有关人员馈赠礼品、提供宴请等,价值200元以上不足1000元,情节较重的行为;
(十)存在损害上飞公司利益行为的;
(十一)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情节较重的行为。
第三条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及中标后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的,经查实后,其将被列入“上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被永久限制参与上飞公司招投标。
(一)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如对上飞公司从事招标工作的各类相关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安排宴请、旅游、健身及其他娱乐活动,赠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无偿或明显低价出售(租赁)、出借车辆、房产等大宗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上飞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二)被司法部门、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九、异议解决
交易中心作为交易服务的第三方,以及特殊监管园区业务的合同签订方,并不由此而对生产企业或回收企业的交易行为及后期执行过程中包括不仅限于商品、服务的相关问题承担相关责任。如出现交易纠纷,交易中心仅进行协调工作,生产企业和回收企业不得以销售合同中涉及交易中心而对中心进行追责。由此,带来对交易各方,包括交易中心形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或过失方承担。
十、物权解释和合同文本
此次竞标完成后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文本采用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的合同文本内容。由上飞公司和中标人签订边角料战略合作意向书,由上飞公司与交易中心边角料销售合同,再由边角料交易中心中标人签订边角料销售合同。每次边角料交割前,由中标人将货款和税金支付给交易中心,再由交易中心支付给上飞公司。
上海边角料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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