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内自同城区域医疗中心 、自贡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 川南心脑血管疾病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 、川南灾害医学紧急救治中心项目
发布时间:2023-10-18 13:4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自贡市内自同城区域医疗中心 、自贡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 川南心脑血管疾病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 、川南灾害医学紧急救治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医用气体及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市内自同城区域医疗中心 、自贡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 川南心脑血管疾病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 、川南灾害医学紧急救治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贡市内自同城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自发改发[2020]64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贡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自发改发[2020]241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川南心脑血管疾病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自发改发[2020]242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川南灾害医学紧急救治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自发改发[2020]243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贡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自发改发[2021]39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川南灾害医学紧急救治中心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自发改发[2021]40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贡市内自同城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自发改发[2021]41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川南心脑血管疾病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自发改发[2021]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医用气体及智能化系统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发改发[2020]64号、自发改发[2020]241号、自发改发[2020]242号、自发改发[2020]243号 、自发改发[2021]39号、自发改发[2021]40号、自发改发[2021]41号、自发改发[2021]4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自贡市东部新城。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整个院区占地约244.93亩,其中建设用地169.5亩,绿化用地75.43亩,拟建总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总投资29亿元,分期进行建设。本次建设一期工程分四个项目立项,建筑面积277933.09m2,投资金额197691.22万元,具体规模和建设内容以初步设计为准。
自贡市内自同城区域医疗中心:总建筑面积130562.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60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537.5平方米。建设门诊部7486平方米、住院部38454平方米、危急重症诊疗区8910平方米、医技区36042.3平方米、行政及辅助用房15132.7平方米、地下车库18836平方米、设备用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5701.5平方米。
自贡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6001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0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09平方米。建设住院病房12634平方米、门诊及业务用房21584.92平方米、重症病房536平方米、医技科室8790平方米、感染性疾病研究救援中心2132平方米、地下车库10698平方米、设备用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3639.08平方米。
川南心脑血管疾病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60254.5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33246.5平方米,地下面积27008平方米。建设手术室(含杂交手术室)2754平方米、重症监护室427平方米、心肺功能室2587平方米、电生理室2587平方米、门诊部6861.5平方米、医技区15800平方米、住院部2230平方米、地下车库22080平方米、设备用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4928平方米。
川南灾害医学紧急救治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271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4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666平方米。建设急诊部5466平方米、EICU700平方米、手术间233平方米、门诊8021平方米、医技365平方米、住院部1651平方米、地下车库7795平方米、相关配套设施2871平方米。
2.3 交货期:12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2.4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设备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含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供应室空气系统、手术室特殊气体系统(氮气、笑气、二氧化碳、麻醉废气排放)、牙科空气系统、牙科吸引系统、病房末端装置及配套设施系统、医用气体报警系统、信息化医护对讲管理系统的设备供应、安装、调试、操作人员培训及指导、缺陷处理、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服务和后期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2.5 质量目标: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交货地:自贡市内自同城区域医疗中心、自贡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川南心脑血管疾病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川南灾害医学紧急救治中心项目施工现场。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2)生产商或代理商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级别;(3)若投标人为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或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医用气体报警系统或医用气体监测报警系统或医用中央气体监控报警系统、医用气体汇集(流)排);(4)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或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医用气体报警系统或医用气体监测报警系统或医用中央气体监控报警系统、医用气体汇集(流)排)的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 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组成;(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级别的生产商或代理商;(3)联合体成员方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面实施;(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0月19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login.sccin.com/?zigong)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1月09日 09时15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关山路552号
邮 编: 430074
联 系 人: 任先生
电 话: 18328595872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金牛坝路9号向荣中心A座4楼1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谢女士
电 话: 028-6769811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3年10月1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9-510300-84-01-401362
相关资料下载:
- 医用气体及智能化系统设备的招标文件.z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