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通州区华融和生商业广场4幢75套公寓房十年租赁使用权
金额
15.7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320612240135
预算金额15.7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嘉宝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C320612240135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华融和生商业广场4幢75套公寓房十年租赁使用权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南通市通州区新志浩实业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157,41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9
挂牌日期2024-12-16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一、本场拍卖会的拍租标的为:南通市通州区华融和生商业广场4幢75套(分7个标的)公寓房十年租赁使用权,详见《拍品目录》。 二、标的说明: 1、出租房产按现状拍租。竞买人拍卖前须对标的实地察看和咨询,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一旦报名表明已完全了解相关出租房屋情况,认可房屋现状,自愿遵守本约定中全部条款,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2、本次拍租的所有房屋均已领取《不动产权证》。拍卖成交后,承租人经营中需要办理房屋环评、安全审批、消防验收手续的,相关事宜均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自行依法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种证照,确保符合要求后方可营业,承租人不得因为无法取得上述手续而毁约。 3、《拍品目录》中所列数据为房产证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拍租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面积差异、标的现状不能满足自身设想要求等为由提出调整租金或悔拍。 4、拍租标的仅限于出租房屋十年租赁使用权(起止期限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5、本次拍租的免租装修期为6个月,承租人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装修工程并投入营业。租赁到期后,室内所有装修及室内物品归出租方所有。 6、水电为独立分表,承租人必须按月按实统一缴纳水、电等费用,管道燃气需竞买人自行申请。出租人按现状提供现有的水电、消防等附属设施、设备供承租人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责任。房屋交付后,租赁期间出现漏雨渗水、水电故障等均由竞买人负责修复,修理费用、设施维保费用均由竞买人承担。 7、房屋物业费用(不含装修押金)由出租方承担。 三、特别说明: 1、标的按年租金起拍。 2、竞买人在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前,应在出租方的配合下,选择正规的保险公司对所租赁的资产进行投保,保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壹千万元整(承租期间所有的安全等责任及此引起的一切纠纷、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 3、租金实行先付后用,一年一付,自计租之日起,一年租期结束前30日内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每个标的竞买人缴纳首年房租的同时,还需要缴纳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整。其中壹拾万元整(¥100000.00)在乙方装修完毕,经物业公司验收通过后十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其余拾万元整(¥100000.00)于租赁结束经确认乙方无欠费、没有任何毁损未赔偿、没有尚未补救违约行为的情形后,扣除乙方应当支付的各项费用后不计息退还。 4、 本场拍卖向每个标的买受人收取壹万壹仟伍佰元(¥11500.00)拍卖佣金与柒仟壹佰伍拾元(¥7150.00)评估服务费。 5、报名申请人需要的资质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能完成本项目需求业务的企业; B、截止报名截止时间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请竞买人携带证明材料及合法有效证件于2024年12月23日16时前至本公司(崇川区紫琅路69号综合楼5楼)申请报名,并在资格预审通过后于2024年10月24日16时前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户名:南通嘉宝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及账号:江苏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50150188000072739)方可取得竞价权。 五、《房屋整体租赁合同(样本)》、《整体租赁安全协议(样本)》为本次拍卖特别约定的组成部分,竞买人应在拍租前详细阅读了解,拍租成交后承租方将自动接受其所有条款的制约。 六、本次拍租采用增价方式。 七、拍租成交后,承租方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各方所形成的承租关系不因任何一方未签署上述文件而受影响。 八、拍租成交后,竞买人应于2025年1月9日前将拍卖佣金与评估服务费缴至户名:南通嘉宝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及账号:江苏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50150188000072739。首年租金和租赁履约保证金缴至委托方指定账户,户名:南通市通州区新志浩实业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南通志浩分理处;账号:32001647467052501396。 承租方全部费用缴清后,到委托方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若逾期支付或拒付所有价款均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违约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承租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承租方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 九、标的交付:承租方凭相关缴款凭证及生效的保险单据证明,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拍卖结束之日起30天内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标的交接后,承租方即获得并承担标的相关权益、责任和风险,如因承租人的原因无法提交相关凭证证明、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逾期未办理交接的,出租方有权取消竞得方的承租资格,同时没收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并有权将该整体租赁房屋重新公开拍租。 十、拍卖人郑重声明:鉴于凡委托人告知拍卖人和拍卖人已知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均已告知竞买人,对标的已知的或未知的瑕疵,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因标的瑕疵而可能导致的相关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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