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连珠山镇人民政府密山市连珠山镇粮库西山垃圾清运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年12月06日 16:1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密山市连珠山镇粮库西山垃圾清运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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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密山市连珠山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密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06日 16:16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黑龙江禹班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2月07日至2021年12月0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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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70.36530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36546558 | ||
采购单位 | 密山市连珠山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密山市连珠山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138365465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禹班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密山市东安街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田先生 0467-5238967 |
项目概况
密山市连珠山镇粮库西山垃圾清运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禹班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SFD竞2021-029
项目名称:密山市连珠山镇粮库西山垃圾清运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0.36530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36530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密山市连珠山镇粮库西山垃圾清运工程(MSFD竞2021-029),招标人为密山市连珠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密山市连珠山镇
合同估算价:总投资703653.08元人民币。
建设规模:密山市连珠山镇粮库西山垃圾清运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总工期: 15天(计划工期2021.12.21-2022.01.05)
招标范围:密山市连珠山镇粮库西山垃圾清运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包括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12月07日至 2021年12月 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在黑龙江禹班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报名。
4.2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要求企业法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经理)必须到场。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证合1后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签署符合要求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7)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近一年中任意一月为项目经理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8)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1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安全员须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
(9)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截图,要求公司名称、法人姓名、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查询日期,查询时间与公告时间相符 ;
(10)要求企业提供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必须证企相符,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1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年 12 月07日至 2021年12月 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在 黑龙江禹班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9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index.jsp)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8.其他
8.1 本公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8.2 投标人在登记时间内登记,如提供的文件不合格、不齐全等,将不予登记,待补正、补全后须重新另行排序登记。
8.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中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5%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密山市连珠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467-518231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禹班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467-5238967
合同履行期限: 15天(计划工期2021.12.21-2022.01.05)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包括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7日 至 2021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禹班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方式: 现场自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黑龙江禹班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禹班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密山市连珠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密山市连珠山镇
联系方式:刘先生13836546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禹班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密山市东安街1号
联系方式:田先生 0467-52389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13836546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