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雅居高层住宅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风华雅居高层住宅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第三次)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以闽发改备〔2017〕E14103号批复建设,招标人为漳州台商投资区古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资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实施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美大道与仁和西路交叉口西南侧。
2.2交货地点:风华雅居施工现场。
2.3工程建设规模:风华雅居工程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美大道与仁和西路交叉口西南侧,项目包含6栋商墅(S1~S6#楼)及5栋高层住宅(1#、2#、3#、5#、6#楼),其中地下一层(高层住宅地下含夹层),1#、2#楼地上32层,3#楼地上33层,5#楼地上30层,6#楼地上27层;共计5单元10台电梯。
2.4招标范围和内容:风华雅居含6栋商墅(S1~S6#楼)及5栋高层住宅(1#、2#、3#、5#、6#楼),其中地下一层,1#、2#楼地上32层,3#楼地上33层,5#楼地上30层,6#楼地上27层;共计5单元10台电梯(5台客梯兼消防电梯及5台客梯兼担架电梯兼无障碍电梯)设备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安装、调试、验收、质保、维保、培训、售后及相关服务。其中货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设备、仪表、工具、备件、图纸和其它材料),服务(提供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售后及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
2.5交货时间:总工期180天。合同签订日后90日历天内生产完成并全部货物运抵施工现场,招标人通知安装后9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取得两证一书(《福建省电梯验收检验报告书》、《电梯安全使用证》和《电梯准用证》)并交付使用。
2.6本招标项目共10台电梯(5台客梯兼消防电梯及5台客梯兼担架电梯兼无障碍电梯),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佰陆拾万元整(¥4,600,000.00元,含增值税)。
2.7电梯货物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电梯安装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中国境内供货商(包括电梯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能满足本项目的交货时间要求。
(2)标人所投标电梯的制造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2019年6月1日前取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制造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应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B级或以上;2019年6月1日后取得的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项目至少包括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至少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级别B级及以上;(许可明细表中的乘客电梯生产类型、乘客电梯形式、参数应可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安装维保的单位)还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2019年6月1日前取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改造维修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应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安装维修级别为B级或以上;2019年6月1日后取得的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项目至少包括电梯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至少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级别B级及以上,许可参数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4)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则双方都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鉴于配合力度,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二家,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及参加相关事宜。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将取消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等互为投资和被投资的关联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6)投标人应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且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的电梯产品(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时,应在投标文件提供所投电梯产品的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具有可追溯性)。
(7)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8)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9)供应商投报货物:
①须满足本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的配置;
②所投电梯必须采用欧州、美国或日本国际著名品牌在中国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生产的,使用原品牌原商标的产品;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材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8日00:00:00至2020年11月2日00:00:00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9日09时30分00秒。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5.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 建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ttps://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台商投资区古龙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角美镇仁和西路17号3楼B栋
电话:0596-6797772
联系人: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幢1单元2703室
电话:0596-2682527
联系人:小徐
8. 监督部门: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漳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6786811、0596-677021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室(角美动车站对面)
联系电话:0596-677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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