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区2024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5 16:3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 招标条件
邗江区2024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已由扬州市水利局以《关于<邗江区2024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扬水农〔2023〕43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招标人扬州市邗江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现委托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加快生态河道建设,根据《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十四五”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2024年邗江区拟对邗江区北部公道、方巷、槐泗、甘泉、杨庙5个乡镇(街道)境内农村生态河道进行建设,通过河道整治达到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目的,实现“河道通畅、水体清澈、岸坡绿化、长效管护”的生态河道建设理念。
本工程等别为Ⅴ等,河道工程为5级,建筑物级别为5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实施的邗江区2024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施工标计为1个施工标段(合同编号:HJSTHD-2024-SG),主要建设内容为:(1)建设生态河道36.80km,疏浚河道12.14km;(2)岸坡防护0.72km,河道岸坡植物防护面积约3.4万m2;(3)沿河配套建筑拆建3座(庙桥引水河拆建涵洞1座,三星河拆建溢流坝1座,三车引水河拆建桥涵1座);(4)建筑物新建2座(沈营引水河新建雨水管道排口1座、蚂蟥涧新建涵洞1座);(5)建筑物修复1座(三星河贰月桥保水坝修复1座);(6)农田渠口岸坡防护7处(宰湾引水河农田渠口岸坡防护4处,杭庄涧农田渠口岸坡防护2处,双庙河农田渠口岸坡防护1处);(7)雨水排口护砌修复2处(沈营引水河沈营桥两侧雨水排水口护砌修复2处);(8)雨水排口改造1处(双庙河雨水排口改造1处);(9)管理用房墙面、栏杆出新,栏杆更换等内容;以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专项措施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3投资规模: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836.74万元,其中建安投资(含水保环保专项)649.54万元。
2.4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2.5计划工期: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4年1月2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水下工程,2024年8月31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合计2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9月-11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且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若需查勘现场的,招标人可提供协助。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5日9时3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4年1月15日9时3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邗江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新城河路520号
联系人:童女士
电话:0514-878624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401、403室
联系人:张工、许工
电话:19851509508、18994887507
邮箱:103454028@ qq.com
8. 备注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 评标办法
9.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各项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2评标办法细则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一、施工组织设计(25分) | 1.1施工总体布置(3分) |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1.5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1.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2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3分) |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1分。 2、主要原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3、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详尽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需求,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3主要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3分) | 1、施工降(排)水方案措施可行;施工围堰、施工导流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1分。 2、安全度汛、季节性施工技术方案全面合理,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经费、组织等保障措施可行,得1分。 3、现场矛盾协调处理方(预)案合理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4河道工程施工方案与质量(4分) | 1、河道疏浚施工方案及弃土区布置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2分。 2、杉木桩、仿木桩护岸等购置运输及安装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5建筑物工程施工方案与质量(3分) | 1、桥涵、溢流坝、涵洞等建筑物拆除弃运方案可行,安全措施得当,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0.5分。 2、桥涵、溢流坝、涵洞等建筑物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2分。 3、闸门、启闭机等制作(采购)、安装、调试等程序、工艺全面合理,质量措施有保障,得0.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6综合配套工程施工方案与质量(4分) | 1、绿化苗木花卉、草皮、草籽等运输保管、栽种施工工艺及方案合理、质量控制保证措施可行,成活率保证、养护方案、补救措施合理全面,得2分。 2、亲水平台、廊道、宣传牌、园路等节点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1分。 3、配电柜、庭院灯、草坪灯等设备采购保管、施工安装等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措施有保障,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7质量体系、环保水保、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措施保证(5分) |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1分。 2、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内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水保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1分。 3、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1分。 4、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1分。 5、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2.2.4(2) |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 2.1投标报价(70分) | 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65、0.70、0.75。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3)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
2.2.4(3) | 三、项目管理机构(5分) | 3.1项目经理职称(1分) | 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
3.2项目经理业绩(2分) | 拟任项目经理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单项合同价3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 ||
3.3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2分) | 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2分。 | ||
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