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曲水路【规划十四路(绿景东路至规划十三路段)】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1652.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52.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先生0757-81019488
中标联系人汤亮
公告正文
工程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房建市政类型模板
曲水路【规划十四路(绿景东路至规划十三路段)】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曲水路【规划十四路(绿景东路至规划十三路段)】工程
招标单位: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从  2023年11月13日17时 至 2023年11月16日17时止
  曲水路【规划十四路(绿景东路至规划十三路段)】工程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17时 至 2023年11月16日17时。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质量/承诺
第一候选人广东恒立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6523028.07汤亮/粤2442022202225963/粤建安B(2023)0009057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候选人广东旺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6693562.83何海晶/粤2442020202119416/粤建安B(2021)0122083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候选人广东金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6350789.93莫茂青/粤1442018201905996/粤建安B(2021)0108540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单位: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电话:0757-82710025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华祥路环湖小学东校区南面红砖厂5号楼之一
邮编:528000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83105869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广东省(佛山)软件产业园1号楼4楼403室      
     邮编:528000      
     



 
招标代理: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0757-81019488
传 真:0757-81019488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3座1410室
邮 编:5280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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