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路面综合施工LMZH标段项目部水稳拌合站运输服务直接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51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路面综合施工LMZH标段项目部道路水稳拌合站运输服务直接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路面综合施工LMZH标段项目部水稳拌合站运输服务直接采购项目
招 标 人: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路面综合施工LMZH标段项目部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5606026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纪检室
联系方式:0351-7320084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30日12时至2025年1月2日12时
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路面综合施工LMZH标段项目部水稳拌合站运输服务直接采购项目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西常远胜贸易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5126元(含税,税率9%)
二、成交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制度。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1年12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无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有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无
招标人: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道
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路面
综合施工LMZH标段项目部
2024年12月30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路面综合施工LMZH标段项目部水稳拌合站运输服务直接采购项目
招 标 人: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路面综合施工LMZH标段项目部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5606026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纪检室
联系方式:0351-7320084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30日12时至2025年1月2日12时
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路面综合施工LMZH标段项目部水稳拌合站运输服务直接采购项目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西常远胜贸易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5126元(含税,税率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1 | 水稳拌合站运输服务 | 车 | 9 | 9% | 5014 | 45126 |
二、成交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制度。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1年12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无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有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无
招标人: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道
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路面
综合施工LMZH标段项目部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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