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珠江塑料智造大厦项目(10KV高压配电增容工程)施工澄清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珠江塑料智造大厦项目(10KV 高压配电增容
工程)施工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本澄清文件发布后,本项目日程安排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查询,点
击“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具体
时间信息。
1.本项目发布的所有资料中的工程名称以“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珠江塑料智造
大厦项目(10KV 高压配电增容工程)施工”为准。
2.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附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中项目负责人
的基本要求修改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 79.4 预付款抵扣方式修改为:团 预付款在支付工程
进度款到合同总价款(不含暂列金额)的60%时一次性扣回。
4.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 81.1 第1)形象进度付款修改为:实施施工过程结算
方式,具体为:A.主要设备进场安装完毕(变压器、高压柜),达到合同总工程量的35%
时,三十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不含暂列金额)的
30%(即:人民币 元);
B.完成低压室设备安装,达到合同总工程量的 70%时,三十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
价款(不含暂列金额)的 30%(即:人民币 元);C.通过供电局竣工验收合格并得到供
电局正常供电使用,三十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不含暂列金额)的 25%(即:人
民币 元);D.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工程资料移交和结算审核手续后,三十天内,甲方
支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97%;E.余下合同价款的
3%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三十天内一次性支付
给乙方。
5.本项目干式变压器(带壳)的型号规格修改为:SCB14-2000kVA。
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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