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安局信息系统运维类项目监理(2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FFZ00027
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信息系统运维类项目监理(2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总监理工程师(1)网络规划设计师; (2)信息安全工程师; (3)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本项目人员证书未明确颁发单位,按照招标的原则是不是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证书? 答:是的,招标文件已明确,需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证书。取得该类型证书需通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的国家级考试。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网络规划设计师; (2)信息安全工程师; (3)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本项目人员证书未明确颁发单位,按照招标的原则是不是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证书? 答:是的,招标文件已明确,需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证书。取得该类型证书需通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的国家级考试。 3.其他人员证书(1)软件评测师; (2)网络工程师; (3)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4)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本项目人员证书未明确颁发单位,按照招标的原则是不是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证书? 答:是的,招标文件已明确,需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证书。取得该类型证书需通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的国家级考试。 4.关于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是否是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证书? 答:是的,本项目中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5.关于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需长期驻场,总监和总代未做要求,是不是可以不需要驻点。 答:本项目仅需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履约期间驻场。 6.专业监理工程师 2人,监理员 2人,是不是必须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信息系统监理师同时具备其他人员加分项的条件。 答: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 2人,监理员 2人必须具有通过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其他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由采购人在中标人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须按照要求配备到位,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驻场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公安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290号
联系方式:0551-66260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合肥市公安局信息系统运维类项目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