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平县恢复耕地青苗清退指导意见制定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623007274223241010078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2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编码 | 44162300727422324101007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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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连平县恢复耕地青苗清退指导意见制定项目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8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连平县当地实际情况,以定量评价为主、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青苗种植标准文件及相关文献资料,确定各类青苗正常生长周期、种植标准及价值,结合当地实际和恢复耕地青苗腾退特点,制定恢复耕地青苗清退指导意见。 |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0762-4338021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180,000元)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 ||
备案要求说明 | 提供土地评估机构备案与信用等级证书(二级或以上)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服务时限说明 | 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
服务金额 | ¥180,000元 | ||
金额说明 | 无 | ||
是否选取中介 | 是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4-10-12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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