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休宁县商山镇双桥村老茶厂厂房修缮保护工程(人文馆)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休宁县商山镇双桥村老茶厂厂房修缮保护工程(人文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新起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湖边路2号徽建控股六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XQD2024-36
项目名称:休宁县商山镇双桥村老茶厂厂房修缮保护工程(人文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79171.73元
最高限价:3179171.73元
采购需求:设计修缮建筑面积约925m2,檐口高度3.97米,气楼檐口6.7米,单层两跨木屋架结构简易厂房。新建室外道路、铺装、绿化景观面积约1358m2,新建大门、围墙、景墙玻璃钢浮雕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控制价。
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8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④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⑤信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即可。
(4)其他: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专业(结构补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17点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新起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湖边路2号徽建控股六楼)
方式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安徽新起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湖边路2号徽建控股六楼)。
方式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到安徽新起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QQ邮箱:1454802061@qq.com)并领取采购文件。请投标供应商在资料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供应商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递交的采购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休宁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黄山市休宁县经济开发区福寺路6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休宁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黄山市休宁县经济开发区福寺路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工程类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黄山市休宁县商山镇双桥村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不接受电子投标。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休宁县状元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9-7518352)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休宁县状元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萝宁街69号
联系方式:0559-7518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新起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湖边路2号徽建控股六楼
联系方式:0559-2596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559-259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