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检验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B包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0/06/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谢海蛟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中和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大连中和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委托,拟就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检验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B包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对本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2、项目名称: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检验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B包

3、预算金额(万元):0

(二)拟采购标的说明:全自动尿有形成份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UF-5000&UC-3500/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UF-1000i/全自动模块式血液体液分析仪XN-B4/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HLC-723G8/用耗材检验试剂

(三)拟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目前使用的设备为全自动尿有形成份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UF-5000&UC-3500/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UF-1000i/全自动模块式血液体液分析仪XN-B4/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HLC-723G8,以上设备只能配套使用希森美康公司的试剂及耗材。大连赛特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宏业街111号)是经希森美康株式会社授权的大连地区指定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明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为:“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

经过现场专家论证,专家小组一致评议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免疫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由于全自动尿有形成份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UF-5000&UC-3500/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UF-1000i/全自动模块式血液体液分析仪XN-B4/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HLC-723G8检测的灵敏度高、特异性强,因此检测对设备、试剂及耗材都有特殊要求。目前国内外的检测设备、试剂及耗材的生产商,每家针对检测设备、检测试剂及耗材都具有专门的设计,且试剂及耗材均为设备配套的封闭性产品,须与同厂设备配套使用,因此无论采购了哪种设备,都只能使用与该设备配套的试剂及耗材,以最大限度保证检测全过程的自动化、标准化、溯源性,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目前使用的设备为全自动尿有形成份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UF-5000&UC-3500/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UF-1000i/全自动模块式血液体液分析仪XN-B4/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HLC-723G8,以上设备只能配套使用希森美康公司的试剂及耗材。大连赛特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宏业街111号)是经希森美康株式会社授权的大连地区指定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鉴于以上原因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大连赛特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

② 论证人员:

张岩 大连市中医医院 高工
姚福梅 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 高工
卢冠华 大连市儿童医院 高工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大连赛特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宏业街111号

(六)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20/6/10至2019/10/16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联系人:

谢海蛟

电话:

0411-84369639

传真: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56号

2、采购代理机构:

大连中和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冠

电话:

0411-84680600

传真:

0411-84680600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龙祥街60-64号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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