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为彻底解决遂广高速公路金桥枢纽互通较大安全隐患和严重拥堵问题,更好的适应遂广高速金桥枢纽段的通行需要,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拟对遂宁至广安高速公路金桥枢纽互通择机进行改造,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渝公司”)批准实施,项目发包人为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由发包人作为比选人(),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资格后审。现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遂广高速公路金桥枢纽互通式立交为运营不久的金桥单喇叭互通式的基础上改建的枢纽互通式,实现遂广高速公路与绵遂高速公路的全互通功能。其主要交通流为绵阳至广安方向方向,位于金桥工业园区,遂广高速公路与绵(绵阳)~遂(遂宁)高速公路的交叉处。金桥枢纽位于构造剥蚀丘陵区,沿线无重大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条件良好。
遂广高速公路金桥枢纽互通式立交设计范围为遂广高速公路K102+289~K103+000,全长711米。主线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环形匝道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定向匝道50~ -60km/h。主线路基宽26.0米,匝道路基宽8.5米(单向单车道)、10.5 米( 单向双车道)、17.5 米(对向分离式三车道)。主线行车道宽度2x3.75米,匝道行车道宽度3.5米。被交路为绵遂高速,设计速度80km/h。
2.工作内容及标段划分
工作内容:对遂宁至广安高速公路金桥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现状进行符合性分析与评价,对改造工程进行可行性研究。
(一)对金桥枢纽互通现状进行现场勘测调查,比对原设计图纸,开展现状符合性研究;
(二)对金桥枢纽互通区域内的标志标牌进行优化方案研究,实现指路清晰明确;
(三)对金桥枢纽互通改造进行可行性方案研究。
本次比选共划分1个标段。
合同总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50个日历天内,提交金桥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2)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中已备案的专业及服务范围需包括:公路专业的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
3.2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国内公路新建或养护项目设计文件咨询审查项目工作。
3.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工程类)及以上职称,近2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过1个国内公路新建或养护项目设计文件咨询审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4信誉要求
(1)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截止日前,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6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4.评标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即日起~ 2022 年12月8日(北京时间),在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sgsx.com/)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公布在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sgsx.com)上,由比选申请人自行下载。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期间实时关注比选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负。
5.3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之前不(得)向比选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比选申请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踏勘及比选申请预备会
踏勘现场:比选人不组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比选申请预备会:比选人不召开比选申请预备会。
6.2 比选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16时00 分~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截止时间为 2022年12月8日17时00 分,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至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比选公告在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sgsx.com/)上发布。
8、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sgsx.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9、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仁里镇五彩缤纷南路272号
电 话:13982135378
联系人:李先生
比选人: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2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比选人 | 比选人: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仁里镇五彩缤纷南路272号电 话:13982135378联系人:李先生 |
1.1.4 | 比选项目名称 | 遂宁至广安高速公路金桥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改造工程方案咨询服务 |
1.1.5 | 标段建设地点 | 见比选公告 |
1.1.6 | 标段建设规模 | 见比选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企业自有资金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已落实 |
1.3.1 | 比选范围 | 对遂宁至广安高速公路金桥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现状进行符合性分析与评价,对改造工程进行可行性研究。 |
1.3.2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50个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工程相关服务质量的要求 |
1.3.4 | 安全目标 |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
1.4.1 | 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要求:见附录12.业绩要求:见附录23.信誉要求:见附录34.人员要求:见附录4注:上述要求应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 þ不接受□接受 |
1.4.3 | 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 1.第(3)目补充: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第(4)目补充: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
1.4.4 | 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第(6)项修改为:在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
1.10.2 | 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不召开比选申请预备会 |
1.10.2 | 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无 |
1.11.1 | 分包 | þ不允许□允许 |
2.1 |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资料 | 比选文件补遗书(若有) |
2.2.1 | 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 |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澄清比选文件,且无需提供比选申请人的信息 |
2.2.2 | 比选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比选人在比选截止日3天前,将以补遗书形式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补遗书公布在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sgsx.com)上,由比选申请人自行下载。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期间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
2.2.3 | 比选申请人确认收到比选文件澄清 | 由比选申请人从比选文件中指定网站上自行查阅与下载,不要求比选申请人向比选人发出确认函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国家规定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
3.2.3 | 报价方式 | 总价 |
3.2.4 | 最高比选申请限价 | ¨无þ有,最高比选申请限价公布如下:该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300000.00元;比选申请人不得超过该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3.2.5 | 比选申请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报价以元(人民币)为单位。(2)比选报价应包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服务期的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设备、管理、办公、交通、通讯、会务、成果评审、现场考察、物耗、利润、保险、税费、风险及有关的其它费用等全部咨询审查工作及成果通过评审的一切费用。(3)凡未包含的但在服务内容中又必须完成的工作内容,均被认为已包含在比选报价中,比选人不另行支付。(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或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视为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5)比选申请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6)比选申请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项目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比选申请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比选申请人比较情况等就比选申请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比选申请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比选申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3.3.1 | 比选有效期 | 自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 |
3.4.1 | 比选保证金 | 不要求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无þ有,具体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
3.5.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 |
3.5.3 | 比选申请人的信誉情况 | 本项修改为: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信誉资料必须满足本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信誉最低条件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以“第六章比选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
3.5.4 |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 本项修改为: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主要人员资料必须满足本须知附录4资格审查主要人员最低条件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以“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
3.5.5 | 拟委任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本项修改为:(1)拟委任的其他主要人员不作为资格审查强制性要求;(2)比选申请人无须在比选申请文件中填报其他主要人员。比选申请人若成为中选人,则在签订合同前,须上报满足比选文件第四章第三节附件三“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的相关具体人员,经比选人审核同意后签订合同,并按填报的人员进场开展工作。 |
3.5.9 | 比选申请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 本项修改为:比选申请人所送交的比选申请文件(资质、业绩、主要人员、信用等级等信息)、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比选方案 | ¨允许þ不允许 |
3.7.4 | 比选申请文件副本份数 | 正本1份,副本1份 |
3.7.5 | 装订的其他要求 | 本项修改为: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副本应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采用粘贴或装订方式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标明“正本”、“副本”,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否则,由于比选申请文件页码编制和装订造成的丢失、散落、缺页或其它后果概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比选文件要求比选申请文件中附原件的,应一律附于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内。 |
4.1.1 |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与包装 | 封套:比选申请文件(含正本、副本)应装入封套密封,封套应密封完好,且在封口处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外层封套:(项目名称) 第 标段比选申请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比选申请人名称: |
4.2.5 | 比选申请文件的拒收 | 比选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应当拒收:(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2)未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1、4.1.2款要求密封和标识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比选申请文件开标时间:同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
5.2.1 |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由现场监督和参会比选申请人的代表检查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2)开标顺序:随机,当标段比选申请人少于3个(不含3个)将不予开标,当场原封退还比选申请人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业主自行确定 |
6.3 | 评标办法 |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6.3.2 | 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选候选人数:3名(若不足3名,则取实际数量)。具体推荐原则详见比选办法 |
7.1 | 中选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sgsx.com)公示期: 3个工作日公示的其他内容:见比选公告 |
7.4 | 定标 | 本款修改为:(1)比选人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选人。比选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2)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或不能履行合同;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
7.5 | 中选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比选人将以书面形式发放中选通知书。 |
7.8.1 | 履约保证金 | ¨要求,þ不要求 |
7.9.1 | 签订合同 | (1)比选人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确定遂宁至广安高速公路金桥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改造工程方案研究项目咨询服务项目的中选人。(2)在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后15日内,签订《遂宁至广安高速公路金桥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改造工程方案研究项目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书》。(3)在合同实施期间,如遇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管理公司制定实施新的管理办法,按新的办法实施,中选人须无条件遵照执行。 |
7.9.5 | 签订合同事项 | (1)比选人和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必要时可做修改)和要求签订比选文件第四章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所列相关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合同文件的制作及费用由中选人负责。合同文件的份数根据需要由比选人与中选人协商确定。在合同协议书签订之前,比选申请文件和中选通知书作为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始终对双方具有约束。 |
监督部门 | 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电 话:0825-5819007地 址: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南路272号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比选申请人的通讯要求 | (1)比选申请人在送交比选申请文件之前无需向比选人登记有关比选申请人信息,不提供联系方式,应按比选文件要求自行参加开标会,自行从比选人指定网站查阅和下载比选文件、补遗书,不能下载的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否则后果自行承担。比选申请人下载补遗书后,不再向比选人发出确认函。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比选申请预备会,需踏勘现场的比选申请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行承担。(2)比选申请人在送交比选申请文件时登记比选申请人信息及有效的联系方式,至评标结果公示前,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处于有效工作状态,比选人不承担由于与比选申请人联系中断给比选申请人带来的任何损失责任。 | |
10.2放弃中选的处理 | (1)比选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不得撤销比选申请文件。(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拒签合同协议书,比选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将上报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理;(3)合同协议书签订后,中选人放弃合同,比选人将上报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理,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资质等级要求 |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2)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中已备案的专业及服务范围需包括:公路专业的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 |
业绩要求 |
自2019年1月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国内公路新建或养护项目设计文件咨询审查项目工作。 |
信誉要求 |
(1)比选申请人必须在比选申请截止日前,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比选申请行政处罚期内;比选人不接受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为D级的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本比选文件中的比选申请人信用等级以比选申请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以比选人核查为准)。(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在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
人 员 | 数量(人)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1)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工程类)及以上职称,近2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过1个国内公路新建或养护项目设计文件咨询审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2)提供开标前上个月或开标前上上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个月在该比选申请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比选申请单位参保的证明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1)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即对比选申请人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当比选申请人的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①比选申请价低的优先;②商务与技术部分得分较高的优先;(2)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选候选人。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1)比选申请文件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2)比选申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比选申请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比选申请文件规定;(3)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比选申请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4)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比选申请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同一比选申请人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比选申请文件;(6)比选申请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比选申请报价的内容;(7)比选申请函上载明的比选项目合同期限符合比选申请文件规定;(8)比选申请文件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9)比选申请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10)比选申请报价未超过最高比选申请限价;(11)同一比选申请人未提交两个以上的比选申请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也不得有调价函;(12)比选申请函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比选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2)比选申请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比选文件规定;(3)比选申请人的项目业绩符合比选文件规定;(4)比选申请人的信誉符合比选文件规定;(5)比选申请人的主要人员符合比选文件规定;(6)比选申请人不存在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业绩:15 分主要人员:30 分技术建议书:45分比选申请报价: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在开标现场,比选人将当场计算评标基准价并当场宣布。(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比选申请人所报比选申请报价。(2)若比选人发现比选申请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比选申请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a.未在报价函上填写比选申请报价;b.比选申请报价超出比选人公布的最高比选申请限价;c. 报价函上填写的比选申请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和确定:评标基准价:通过资格评审的比选申请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4)评标基准价确定场合 评标基准价按以上规则计算后在开标现场公布,如果比选申请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督人当场核实确认后,可重新计算和宣布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比选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也不随通过报价文件评审的比选申请人数量、算术性修正而改变,也不因比选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比选申请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形如6.01%,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3 | 综合评分 | 综合评分=商务、技术综合评分+报价评分 |
3.9.1 | 推荐中选候选人 |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所有的比选申请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多个比选申请人综合得分相同时,首先按比选申请人评标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申请人评标价也相等时,则按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截止日的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评价的信用等级(以比选人核查为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比选申请人信誉等级也相等时,则按按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高的优先;若上述都相同时,则按有利于比选人原则进行排序,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排序推荐前3名中选候选人(若不足3名,则按相应数量推荐)。(2)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排序推荐前3名中选候选人(若不足3名,则按相应数量推荐)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3.7 | 澄清和说明 | (1)比选申请人收到问题澄清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含传真)形式给予答复,比选申请人的澄清必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若未影响到中选候选人排序,则可不要求比选申请人澄清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业绩 | 15分 | 单位业绩 | 15分 | 满足报价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得9分;扣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业绩数量后近3年(自2019年1月1日起~投标截止日),每完成1个里程长度在50Km及以上的国内高速公路新建或养护项目设计文件咨询审查项目加2分,本项最多加6分。(业绩时间和里程长度均以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
2.2.4(2) | 主要人员 | 30分 | 项目负责人 | 14分 | 满足报价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8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加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加2分;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加2分。本项最多加6分。 |
2.2.4(2) | 主要人员 | 30分 | 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 | 4分 | 具有道桥专业正高级职称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加2分。 |
2.2.4(2) | 主要人员 | 30分 | 桥梁分项负责人 | 4分 | 具有道桥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加2分。 |
2.2.4(2) | 主要人员 | 30分 | 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 | 4分 | 具有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加2分。 |
2.2.4(2) | 主要人员 | 30分 | 造价分项负责人 | 4分 |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加2分。 |
2.2.4(2) | 主要人员 | 30分 | 注:报价人需提供比选截止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的前半年在该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单位参保的证明。 | ||
2.2.4(4) | 评选价 | 10分 | 比选申请报价 | 10分 | (1)修正后比选申请人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修正后比选申请人所报报价=评选基准价,评选得分值C为满分10分。(2)修正后比选申请人所报价<评选基准价,则评选价得分C=10-偏差率×100×E1,E1取0.1。(3)评选基准价<修正后比选申请人报价≤最高投标限价,则评选价得分C=10-偏差率×100×E2,E2取0.12。(4)评选价保留两位小数。 |
2.2.4(5) | 技术建议书 | 45分 | 对本次比选项目特点的理解、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15分) | 合理得12~15分,较合理9~12分,一般得9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2.2.4(5) | 技术建议书 | 45分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15分) | 合理得12~15分,较合理9~12分,一般得9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2.2.4(5) | 技术建议书 | 45分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15分) | 合理得12~15分,较合理9~12分,一般得9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现场勘测调研费用 | 项 | 1 | |||
2 | 可行性技术方案研究费用 | 项 | 1 | |||
3 | 会议组织、方案评审、印刷出版费用 | 项 | 1 | |||
4 | 后期服务费用 | 项 | 1 | |||
5 | 其他费用 | 项 | 1 | |||
报价合计(1+2+3+4+5) | ¥ | 人民币元 | ||||
报价合计(大写) | ¥ |
比选申请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本 | ||||||
成立日期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经营范围 | ||||||
比选申请人关联企业情况 | 比选申请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1)比选申请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比选申请人为上市公司,比选申请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 50 %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2)比选申请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3)与比选申请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 |||||
备注 |
姓名 | 年龄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 | |||
技术职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职称专业 | ||||
毕业学校 | |||||
时间 | 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说明在岗情况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任职,现从事工作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 ,担任职位: | ||||
备注 |
项 目指 标 | 1 | 2 | 3 |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型 | ||||
公路等级/路线长度(公里) | ||||
设计车速(公里/小时)/路基宽度(米) | ||||
时间 | ||||
完成情况 | ||||
其他 | ||||
发包人单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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