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福建省漳州监狱
乙方 : 福建百汇绿海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0814[GK]2017015-1 的 2017年蔬菜采购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
2 、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项目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1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1 | 770902.99 | 斤 | 1年 | 良好 | 福建省漳州监狱 | 何晓波/0596-2627676 | 福建百汇绿海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3606972393 | |||||
合计: | 770902.99 |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柒拾柒万零玖佰零贰元玖角玖分 (¥ 770902.99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 3 天内交货 ;
4.2 交付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66号 ;
4.3 交付条件: 。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招标范围及数量:蔬菜33种(主菜21种,配菜12种),计划采购金额为135万元/年。蔬菜须按指 定规格进行加工、洗净。 主菜和配菜最高控制价分别主菜1.4元/斤;配菜2.2元/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注明主菜配菜的报价,给出主菜和配菜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为投标无效)。年预估总量为:主菜约867857斤,配菜约61364斤(主菜配菜占采购金额比例约9:1,仅供参 考,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为准)。报价含配送至漳州监狱罪犯食堂的运费、税费、加工费和加工损耗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主菜每斤报价*主菜年估量+配菜每斤报价*配菜年估量+以上其他费用。附《2017年蔬菜品项明细及加工规格》: 2017年蔬菜采购品项明细表 序号 品项 常规加工规格 主菜 1 葫芦瓜 抽丝,去皮、切片块,1*4CM 2 圆葫芦瓜 抽丝,去皮、切片块,1*4CM 3 冬瓜 抽丝,去皮、切片块,1*4CM 4 茄子 茄子,切片块,厚1CM 5 白菜 白菜,切段,4CM 6 芥菜 芥菜,切段,3CM 7 白萝卜 白萝卜,切片块3*3CM 8 南瓜 南瓜,切片块,3*4CM 9 青瓜 青瓜(黄瓜),切片块,厚2CM 10 黄瓜 青瓜(黄瓜),切片块,厚2CM 11 佛手瓜 佛手瓜,切片块,厚1CM 12 菠菜 切段,长4CM 13 花菜 花菜,切瓣 14 包菜 包菜,切条 15 油菜心 切段,长4CM 16 上海青 上海青,切段,长4CM 17 红苋菜 红苋菜,切段,长4CM 18 空心菜 切段,长4CM 19 甜椒 切片,长4CM 20 生菜 切段,长4CM 21 土豆 土豆,切片块,厚1CM 配菜 1 西红柿 西红柿,切片块,厚1CM 2 大蒜 切段,长2CM 3 芹菜 切段,长2CM 4 洋葱 洋葱,切条,宽1CM 5 西芹 切段,长2CM 6 香葱 切段,长4CM 7 莲藕 切片,厚2CM 8 木耳丝 切丝 9 青(红)尖椒 切片,3CM 10 韭菜 切段,长3CM 11 红萝卜 抽丝 12 丝瓜 切片,厚2CM 注:加工规格所列为常规要求,采购人另有要求的,投标人须满足。 。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一、供应和管理要求: 1、投标人要有不少于150㎡的操作间。 2、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且正规、合法。 3、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 4、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描述的产品质量供货。 5、中标方提供给采购人选择的蔬菜品种须保证三天内不重样。供货前中标方须自行做好农残检测,确保农残检测达标方可送货。 二、货物质量标准: 1、所供应的商品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及行业标准。中标方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相关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可随机抽样送食品卫生部门鉴定,中标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如鉴定结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相关鉴定费用由中标方支付,如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标准,相关鉴定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三、、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中标人送货前须自行做好农残检测。采购人逐批货到验收 。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一、送货到漳州监狱服刑人员食堂验收,重量按实际过磅重量。验收质量合格后由采购人开具一式两联的收货单,月底中标方凭收货单与采购人供应站对帐结算。 二、货款每月结算一次,由中标方提供税务发票在次月20日前结清,税务发票必须是中标方本公司的发票。付款方式为转帐,且只能转入中标方公司自身帐户,不得提取现金。 三、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8.33 货到验收合格后,按每月实际供货量结算。结算时中标人开具发票后采购人按期支付。 2 8.33 货到验收合格后,按每月实际供货量结算。结算时中标人开具发票后采购人按期支付。 3 8.33 货到验收合格后,按每月实际供货量结算。结算时中标人开具发票后采购人按期支付。 4 8.33 货到验收合格后,按每月实际供货量结算。结算时中标人开具发票后采购人按期支付。 5 8.33 货到验收合格后,按每月实际供货量结算。结算时中标人开具发票后采购人按期支付。 6 8.33 货到验收合格后,按每月实际供货量结算。结算时中标人开具发票后采购人按期支付。 7 8.33 货到验收合格后,按每月实际供货量结算。结算时中标人开具发票后采购人按期支付。 8 8.33 货到验收合格后,按每月实际供货量结算。结算时中标人开具发票后采购人按期支付。 9 8.33 货到验收合格后,按每月实际供货量结算。结算时中标人开具发票后采购人按期支付。 10 8.33 货到验收合格后,按每月实际供货量结算。结算时中标人开具发票后采购人按期支付。 11 8.33 货到验收合格后,按每月实际供货量结算。结算时中标人开具发票后采购人按期支付。 12 8.37 货到验收合格后,按每月实际供货量结算。结算时中标人开具发票后采购人按期支付。 。
8 、履约保证金
无 。
9 、合同有效期
供货期限:一年。 从2017年8月7日起,至2018年8月6日止。 。
10 、违约责任
双方的责任: 1、采购人对不合格和不对板的货物,有权作退货处理并要求赔偿。采购人有按时与中标方结算货款的义务。 2、由于货物的质量问题或中标方不能按时按量供应,造成采购人该类货物紧缺,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所产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均由中标方负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差价和运输费用等。 3、中标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否则后果由中标方负责。 4、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采购人相关人员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若有违反以上内容的行为,有关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五)违约责任:中标方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应及时向采购人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并提供书面报告。采购人取得相关证明后,视情节部分或全部免除中标方责任。非不抗力原因单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可以终止合同,另一方有权视情况要求赔款,补偿给己方造成的影响,赔偿金额=(尚未执行的月数/24个月)×履约保证金,供应合同执行当月超过15天(含15天)的按当月已履行计算,不足15天的按当月未履行计算。 1、加工规格:具体加工规格以采购人的需求为准,中标方须无条件配合。如中标方消极不配合采购人的加工规格,每筐里货物总重量的5%加工规格偏离过高时,采购人有权对中标方每筐扣款500元或要求退货。 2、中标方在每次供应物资时(按规定有检疫检测单),须提供每批次的物资检疫检测单,如果是复印件要加盖本公司的公章,如果没有提供或者以其他理由不提供的,每次扣款壹仟元。 3、中标方提供的商品有变质变味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卫生标准等质量问题,首次因质量等问题退货的扣款300元,第二次扣款600元,第三次扣款1000元,第四次扣款2000元,第五次扣款5000元,第六次扣款10000元。 4、中标方送货时主观故意导致难于验收,每次扣款500元,采购人有权退货。 5、中标方加工场所不符合卫生标准或加工人员无健康证的, 查到一次扣款壹仟元。 6、因中标方未按时送货每次扣款200元;因中标方未送货影响采购人就餐,每次扣款壹万元;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品项,供货时有任一品项无法保质保量提供的,每次扣款500元。 7、中标方在履约过程中有其它违反采购人狱政管理规定行为的(合同中未明示的行为),采购人可视情节处以扣款500-5000元。 8、若中标方未按时、保质保量向采购人供应物资或在供应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扣款金额自行从中标方当月货款中扣款。 9、中标方运送物资进入采购人监区的车辆、人员必须遵守监狱有关规定,不得私自离开采购人指 定的区域;不得私自会见罪犯;不得为罪犯传递信件、提供手机、毒品、酒类、黄色书刊图片、刀具、绳索、打火机、有价证券、信用卡、数码产品等一切物品。中标方工作人员私自离开采购人指 定区域的,每次扣款贰仟元;私自会见罪犯的,每次扣款伍仟元;为罪犯传递物品的,一经查实,每次扣款壹万元---伍万元,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终止合同条款。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方相应的责任 1、第一款:因中标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或中标方其它原因导致采购人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的。 2、第二款:合同期内出现六次以上(不含六次)产品质量问题的或因质量问题累计扣款两万 元以上(不含两万元)的。 3、第三款:违反监狱的行政管理规定,合同期内累计扣款壹万 元以上(不含壹万元),或者中标方的行为严重影响到监狱的安全稳定的。 4、第四款:合同履行期间将项目转包他人的。 5、第五款:各种扣款累计达到贰万伍仟元以上(不含)。 6、第六款:双方皆无重大过错,经双方友好协商书面同意后可以不对任何一方进行处罚而终止合同。 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上前五个条款中任一条款时,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视情况部份或全部扣罚履约保证金。 。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1、所有蔬菜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所需品种及数量以采购人提供的每周菜谱计划为准,若特殊情况须更换品种必须先征得采购人同意,未经采购人同意每更换一个品种均按原定价格下降5﹪。若采购人临时性需要投标品种以外的蔬菜,中标方必须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采购人按实际需要提前在每周五前通知中标方下一周的货物品名和数量,中标方应提前做好准备,并按时送抵交货地点由采购人工作人员验收。中标方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采购人送货时间,以便做好交收工作。采购人如因管理需要变更采购计划,应提前至少一天通知中标方。 3、送货到漳州监狱服刑人员食堂验收,重量按实际过磅重量。验收质量合格后由采购人开具一式两联的收货单,月底中标方凭收货单与采购人供应站对帐结算。 4、货款每月结算一次,由中标方提供税务发票在次月20日前结清,税务发票必须是中标方本公司的发票。付款方式为转帐,且只能转入中标方公司自身帐户,不得提取现金。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一式 六 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 一 份,送 备案 四 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
甲方: | 福建省漳州监狱 | 乙方: | 福建百汇绿海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66号 | 住所: | 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龙山镇双明村 |
单位负责人: | 洪建军 | 单位负责人: | 吴亚海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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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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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6-2627676 |
联系方法: | 13606972393 |
开户银行: | 建设银行漳州市芗城区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靖靖城支行 |
账号: | 35001667007050002852 | 账号: | 415672956930 |
签订地点: 福建省漳州监狱生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