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湘一芙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保障校内的正常供水人员配备扩建天花板环境标志产品定期巡查所辖区域设备设施统一着装景观照明消防栓卫生球巡视检查花草树木绿化带草坪松土应急处理预案校园日常消杀档案管理日常清洁校园绿化车辆维护对擅自移树绿化养护清洁管理配钥匙校园公物情况垃圾随脏随扫运动场工程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窗框配电箱楼梯扶手垃圾清理走廊通道田径场门窗玻璃商务场外公共区域道路清抹扫把卫生保洁用品校内物品转移清洁用品排污设备临时性服务垃圾箱日常清理墙面花盆窗槽节约用水路面苗木操场墙壁瓷砖各处卫生小广告清理垃圾随时清除办公桌椅临时性工作实验楼果皮箱设备维护用水设施楼梯前室地面门门页门洞绿地管理施肥漂浮杂物清障维护一般地面每日清洁照明负载学校各处维修日常维修清洁剂原资料玻璃内侧面洗手盆大厅假期内学校包干区卫生安全巡检台账进口产品学校绿化绿化管理电力系统运行维护校园保洁场外区域照明设施正常供应插座更换教材作业本分发玻璃镜面办公家具水泵楼道护手茶叶篓物业服务自来水管路龙头阀门更换花岗石保险环保产品管理制度防火门擦拭装修化粪池水电维修节能产品窗户废弃家具清理课桌椅窗帘卫生间门桶体改建电工垃圾分类及处置垃圾桶浇水垃圾袋学校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维修服务用具及共用部位的日耗品新建灯具锁具拖把拆除捡拾供应商垃圾处置及时登记维修各类指示牌上下管道消火栓开关供电设备设施维修养护供排水系统运行维护楼梯口杂物箱整洁清洁打扫抹扶手瓷器节约用电师生员工的报修墙灯会议用水线路抹布宣传栏水电及基础设施维修电灯校车驾驶台阶项目统筹工作人员管理垃圾清运燃料防冒滴漏物业管理服务玻璃明亮玻璃门篮球场水计量表修缮司机柱面公共厕所两型产品日常保洁保养废草清运水电及基础设备设施日常运行其他器材设施电扇厨柜照明设备学校用水用电管理开关电器设备破坏隔断板花果年审大理石劳动工具配备组织架构墙角垃圾学生桌椅教学楼黑板墙壁地面人员培训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rcg-202203030035
预算金额132万元
招标公司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罗燚0731-8868935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慧0731-85118391
中标公司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湘一芙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湘一芙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RCG-202203030035
项目名称:湘一芙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1320000元
最高限价:132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需求: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8-16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26室领取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26室领取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08-23 14: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7楼1713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2-08-23 14:00
2、开启地点: 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7楼17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2022-08-09起至2022-08-12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列表:
项目概况 湘一芙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26室领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8-23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FRCG-202203030035
项目名称:湘一芙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1320000元
最高限价:132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湘一芙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 | 详见附件 | 1 | 项 | 440000 | 440000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4)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无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8-16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26室领取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26室领取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08-23 14: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7楼1713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2-08-23 14:00
2、开启地点: 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7楼17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2022-08-09起至2022-08-12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 |
联系人:罗燚 |
电 话:0731-88689356 |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慧 王彦芝 夏小刚 李巧红 |
电 话:0731-85118391 |
地 址:马王堆街道紫薇路8号华泰大厦13楼1323-1326房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附件列表:
- 磋商文件(第二次).doc磋商文件(第二次).doc
2022 年8 月9 日
政府采购编号:FRCG-202203030035采购人: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采购项目名称:湘一芙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第二次)(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芙蓉区政府采购
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章磋商邀请目录2022年8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编号:2022-TZ045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三、响应文件二、磋商文件一、说明磋商须知正文磋商须知前附表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七、其他规定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3、委托代理编号:2022-TZ0452、采购计划编号:FRCG-2022030300351、采购项目名称:湘一芙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第二次)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的委托,对其湘一芙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第二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第一章磋商邀请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采购项目预算:1320000.00元/3年5、本项目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列明的物业管理业。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无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7楼1713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2、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2年8月9日17时起至2022年8月12日17时(3个工作日)。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2年8月9日起至2022年8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26室领取磋商文件。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26室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话:0731-88689356地址:长沙市人民东路189号联系人:罗老师采购人: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
第二章磋商须知银行帐号:43001520061052504080开户行:建设银行长沙华兴支行采购代理服务费汇至: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话:0731-8511839185118392联系人:王慧王彦芝夏小刚李巧红
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附页1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磋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湘一芙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第二次)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采购单位名称: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联系人:罗老师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东路189号电 话:0731-88689356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慧 王彦芝 夏小刚 李巧红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26室电 话:0731-85118391、85118392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4)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不接受□接受 |
第二章第6.2款 |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无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采购人不组织,但供应商在磋商前应自行对实地进行勘察,了解工作量。□采购人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 |
第二章第8.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第二章第9.1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 | √否□是,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
第二章第9.2款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其他。 |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 %、价格 /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 %、价格 /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最新一批)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1)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 %、价格 / %。(2)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 / %。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
二、磋商文件 | ||
第二章第10.2款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 |
第二章第11.1款 |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 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6日(节假日除外) |
第二章第11.2款 |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第二章第12.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8月23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第16.4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1320000.00元/3年 |
第二章第17.3款 |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
第二章第18.1款 |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 |
第二章第19.1款 | 磋商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保证金数额://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3、缴纳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账户名: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建行长沙营盘东路支行账号:4300 1505 0610 5250 4447 |
第二章第20.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60 日(日历日) |
第二章第21.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副本份数:两份。2、电子文件:U盘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22.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长沙湘一芙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第二次)项目 响应文件采购计划编号:FRCG-202203030035委托代理编号:2022-TZ045供应商名称:在2022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第二章第24.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7楼1713室 |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 ||
第二章第31.2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4 |
第二章第31.3款 | 最后报价调整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条件):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中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 |
第二章第31.5款 | 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1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
第二章第31.6款 | 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 | 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
第二章第37.1款、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
第二章第39.3款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七、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41.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服务费16600元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
第二章第42.1款 | 其他规定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查询渠道进行查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4、信用记录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74998873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55192647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08463468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4898297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3731640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07310422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邓永胜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617319650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55167195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宋学农 |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 0731-845822141 |
附页3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附页2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谢俊峰 | 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 | 84919503;13687320956 |
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唐红英 | 溁湾支行行长 | 89750053;18673166920 |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 颜国恒 | 芙蓉中路支行 | 88665238;13574801920 |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 | 李 宁 | 天心区支行副行长 | 85114839;13975813058 |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毅 | 丽臣路支行行长 | 82741897;13808436058 |
长沙银行 | 廖 科 | 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 84413595;13707319275 |
邮储银行长沙分行 | 严春燕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85579459;13875864330 |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 嘉 | 010-88822659/13718642233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 球邓霞英 |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采购人):编号: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
五、免责条款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附页4年月日保证人:(公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评分因素及标准 | ||
评分因素 | 权值 | 评分标准 |
价格(15分) | 价格(15) | 以经评委会认定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经过扣除以后最低的评审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权值(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技术(60分) | 整体服务方案(14)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管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人员管理、人员培训、档案管理、劳动工具配备)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完整具体、科学合理,符合项目实际,可行性强,针对性强计14分;方案内容较完整、较符合项目实际,针对性较强的计10分;方案内容欠完整、针对性一般的计6分;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技术(60分) | 清洁管理、垃圾处置及绿化管理方案(1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清洁管理、垃圾处置及绿化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组织安排、垃圾分类及处置、植物病虫害防治管理措施、修剪施肥管理措施、绿化养护方案及措施)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完整具体、科学合理,符合项目实际,可行性强,针对性强计12分;方案内容较完整、较符合项目实际,针对性较强的计8分;方案内容欠完整、针对性一般的计4分;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技术(60分) | 水电及基础设施维修方案(1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水电及基础设施维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组织安排、公用水电及基础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方案及措施)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完整具体、科学合理,符合项目实际,可行性强,针对性强计12分;方案内容较完整、较符合项目实际,针对性较强的计8分;方案内容欠完整、针对性一般的计4分;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技术(60分) | 应急处理管理方案及措施(1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卫生防疫等各类应急处理预案)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完整具体、科学合理,符合项目实际,可行性强,针对性强计12分;方案内容较完整、较符合项目实际,针对性较强的计8分;方案内容欠完整、针对性一般的计4分;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合理化建议(1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评价,建议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内容完整的计10分;建议较为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较强、内容较完整的计5分;建议不合理、缺乏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不完整的不计分。 | |
商务(25分) | 人员配备(14) |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服务人员持有健康证的,每提供一个计1分,最多计9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在投标人单位2022年以来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投标人拟任本项目服务人员有驾驶校车经验,持有A1或者A2驾驶证且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的,计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承诺书和在投标人单位2022年以来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投标人拟任本项目服务人员具有电工证书的计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在投标人单位2022年以来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25分) | 类似业绩(9) | 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计3分,计满9分为止。(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25分) | 标书编制(2) | 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合计 | 100 |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磋商须知正文
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联合体形式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磋商的费用
7.现场勘察(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采购进口产品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章磋商邀请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0.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
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磋商响应声明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5.响应文件的组成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7)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6)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5)货物或服务方案说明(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3)联合体协议(2)保证金
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9)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8)经销或代理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
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报价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8.样品提供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磋商保证金(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
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0.响应文件有效期(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响应文件审查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5.磋商程序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8.无效响应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实质性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
30.磋商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澄清(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
31.响应文件评审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
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32.提出成交供应商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4.磋商终止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确定成交供应商
36.保密及串通行为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重新评审(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7.成交信息的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成交通知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询问及质疑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签订合同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2.其他规定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服务费七、其他规定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采购合同编号: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2.合同金额(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3)项目内容:(2)采购计划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1.项目信息
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3)合同价格形式:。(2)具体标的见附件。大写:(1)合同金额小写: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1、。4.付款:方式:地点:
(2)成交通知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6.组成合同的文件□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8)其他合同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3)响应文件
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生效
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帐号: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第1.2(6)款 | 项目现场 |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指定地点 |
第5.1条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 时间:合同签订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地点: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指定地点 |
第13.5条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付款人: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
第14.2(6) 款 | 伴随服务 | 无 |
第20.2条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仲裁√诉讼 |
第24.1条 | 合同未尽事项 | 协商解决 |
四、服务内容及人员配置长沙市湘一芙蓉中学现有校园面积17030平方米,建筑面积14632.38平方米,教学班现有33个,就读学生1500余名,无寄宿生,在岗教职员工160名。现对学校进行物业服务采购,确定一家服务商,对校园内保洁、绿化维护、维修等提供物业服务。项目概况:预算金额:1320000.00元/3年。项目名称:长沙市湘一芙蓉中学政府购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第四章采购需求
6、人员配置要求5、校车驾驶:学校校车为17座依维柯,主要作为办公公务用,如接送各级考试试卷,接送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等。4、校园绿化、美化,含植物修剪、灭虫、补种、施肥等工作。3、临时性服务:课桌椅、办公桌椅、会议用水、教材作业本分发、校内物品转移等临时性工作。2、维修服务:负责校园公物情况,公物(办公家具、学生桌椅、墙壁瓷砖、门窗及窗帘等)损坏时维修维护;保障水、电的正常供应,水电维修维护,包括学校用水用电管理、电灯和电扇等电器的维修,开关和插座更换、自来水管路龙头阀门更换等工作。1、校园保洁服务:负责校园内的主、次干道路、运动场、教学楼、教学楼、实验楼等各处卫生;卫生间内所有设施等的清洁打扫工作;所有垃圾箱日常清理及保洁;假期内学校包干区卫生和平时学校急需办理的杂物工作;校园日常垃圾清运;校园日常消杀工作(消杀用品由采购人提供,如有特殊消杀情况,采购人需给予支持)等工作。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其他说明 |
1 | 项目主管 | 1人 | 负责项目统筹工作 |
2 | 日常维修水电维修 | 2人 | 负责学校各处维修及设备维护,保障水电等。 |
3 | 绿化 | 1 | 负责学校绿化部分 |
4 | 保洁员 | 3人 | 负责学校公共区域卫生保洁 |
5 | 司机 | 1人 | 负责驾驶校车。 |
六、维修服务内容及标准(二)日常保洁工作标准(此标准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修正)(一)保洁服务范围五、保洁服务范围及工作标准
序号 | 区域 | 服务内容 |
1 | 教学楼、实验楼、艺术楼等场所 | 通道、走廊、大厅、楼梯、扶手、门窗玻璃、墙壁、柱面、公共厕所、化粪池、小广告清理等。 |
2 | 教师办公区域 | 楼梯、扶手、通道、废弃家具清理等。 |
3 | 场外公共区域 | 道路、田径场、篮球场、操场、宣传栏、消防栓、垃圾桶、绿化带垃圾清理、捡拾,集中点的废草清运等工作。 |
序号 | 项目 | 工作周期 | 工作标准 |
1 | 花岗石、大理石地面 | 每天拖地一次,垃圾随脏随扫。 | 保持干净,无污渍、无尘迹、无痰渍,地面明洁如镜、光亮如新 |
2 | 一般地面 | 每天清扫至少一次,每月清洗一次,垃圾随脏随扫。 | 无杂物、无积水、无污迹、无痰迹,保持洁净、现本色。 |
3 | 墙面天花板 | 每天擦拭(2米内),每月全面刮洗一次 | 无积灰,无污渍、污点,蛛网,地角线洁净,无“牛皮癣”。 |
4 | 瓷砖内墙面 | 每天(2米内)抹尘一次,每月全面刮洗一次。 | 光亮、无尘、无污渍。 |
5 | 窗户、门 | 门页门洞、窗框、窗槽每周抹尘一次,玻璃内侧面每周刮洗一次。 | 玻璃明亮,门页门洞、窗框无灰尘、无杂物。 |
6 | 玻璃门、窗 | 随时保洁、清抹,每周用清洁剂清洗一次。 | 保持通透明亮、洁净,无水迹、无手印、无污点,门上贴物保持整洁。 |
7 | 各类镜面 | 随时保洁、清抹,每周用清洁剂清洗一次。 | 洁净、光亮,无任何污迹、尘迹。 |
8 | 楼梯 | 每天拖楼梯踏步一次,抹扶手一次。 | 台阶无杂物、污渍、水渍,楼道护手无尘,及时清除乱堆放物品。 |
9 | 天花板、墙灯、灯具 | 每周清抹一次,每月用清洁剂抹一次。 | 无灰尘、无蛛网、无“牛皮癣。” |
10 | 各层楼梯前室地面、墙壁 | 地面每天清拖一次,每月清洗一次,墙面每天擦拭(2米内),每月全面刮洗一次。 | 无灰尘、无污渍,楼梯口杂物箱整洁 。 |
11 | 卫生间内玻璃镜面 | 每天用玻璃清洁剂清刮一次,随时清抹保洁。 | 无水渍、无污迹、无手印。 |
12 | 大、小便器及洗手盆 | 每天清洗两次、消毒一次,发现水锈及时用除锈剂清除。 | 无异味,无垢、无水锈、无纸屑、无杂物,保持瓷器的明洁光亮、洗手台面无积水、无污渍。 |
13 | 卫生间门、隔断板、地面 | 每天抹尘一次,每周清除污渍一次,地面每周冲洗一次,垃圾随时清除。 | 干净无尘、无污渍,地面保持干爽,无污渍、无垃圾、室内无异味。 |
14 | 果皮箱、垃圾箱 | 每天清倒垃圾一次,清抹表面一次,每周洗刷一次。 | 桶体干净光亮,无污渍、无垃圾附着物,桶内垃圾不得超桶口,无虫、蚁等,无过分异味。 |
15 | 其他器材设施 | 随时保洁,每天擦抹一次。 | 以洁净手指摸去无明显尘迹,无清洁用剂的残留痕迹。 |
16 | 路面、墙角 | 垃圾随脏随扫 | 六净”既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树坑净,墙根净、雨水口净;及时清除道路垃圾、积水、积雪。 |
17 | 各类指示牌 | 每天抹尘一次,用带金属保养剂的抹布擦拭。 | 无尘、无指印无污渍、无乱张贴物。 |
18 | 花盆 | 随时清除杂物、枯叶,每天抹尘一次。 | 表面无尘渍,盆内无杂物、无枯叶。 |
19 | 统一着装 | 员工统一着装 | 着装整洁 |
20 | 防火门、消火栓 | 随时保洁,每天抹尘一次。 | 无尘、无污渍 |
21 | 绿化带 | 垃圾随脏随扫 | 无纸屑、无果皮、无杂物、无积水。 |
22 | 场外区域 | 要做到校园内所有场所动态保洁工作 | 无纸屑、无果皮、无杂物、无积水、无烟蒂等。 |
23 | 卫生间、楼梯扶手等 | 做好日常清洁、消杀、擦拭台账记录工作。 | 每日清洁、消杀、擦拭完成后,做好登记工作。 |
1、照明负载:保障校内所有开关电器设备正常运行。节约用电,定期巡查,排除隐患,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一般维修不超过2小时。(二)日常维修服务(所有维修材料均由采购人提供)3、对师生员工的报修,及时登记维修,小修不过夜,大修承诺限期修结,并做好反馈。2、对巡查中发现的公共场所设施设备问题,及时维修并做好记录并报学校总务科。1、定期巡查所辖区域设备设施,并做好巡查记录。(一)日常巡视检查管理
2、每周检查校内排水排污设备设施,保障水管、阀门、水泵、上下管道运行良好,无漏水,保持设备正常工作。1、给校内所有排水、排污设备、设施做好维修养护。(三)供排水系统运行维护4、门窗桌椅家具:保障校内所有门窗、桌椅、玻璃、锁具(包括配钥匙)、黑板、厨柜等(含教学用)家具能正常使用。对一般损坏要求能修理,对严重损坏要求及时更换。一般维修不超过4小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紧急处理。3、用水设施:保障校内的正常供水和用水。节约用水,对水管、水计量表、积水坑水泵、龙头、阀门、上下管道等实行定期巡查,清障维护,防冒滴漏,发现故障,即查即修(更换)。2、电器设备:保障校内所有小型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一般维修不超过4小时。
3、照明负载:每天检查校内外照明设施,对照明、景观照明、线路、开关、插座等要保持运行良好,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保持照明设备正常工作。(2)每周至少巡视检查二次,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保持设备正常工作。(1)校内所有配电箱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养护。保持电器设备运行正常接线可靠,箱内整洁无尘,漏电开关检测完好,并按学校职能部门要求做好漏电开关等的维护巡查记录。2、配电箱:1、要求制定《供电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标准作业规程》和《供电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计划》,电工24小时值班,组织实施且做好安全巡检台账。(四)电力系统运行维护
2、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剪修及时,无枯枝死杈及病虫害现象。1、植物配置合理、绿地充分,无裸露土地。(五)绿化养护(2)服务要求: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相关人员熟悉预案,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发生情况应及时报告,迅速反应,采取措施。及时向采购人通报。每天应有全天候值班人员应对应急处理。(1)内容:处理本采购文件服务范围内发生的应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外停水停电、水管爆裂、污水满溢、雨雪极端气候灾害等。4、应急处理:
8、草坪保洁率、绿化完好率、纯度都达99%以上,虫害的树木不超过树木总数的2%。树木二级分枝、枯枝不超过树木总数的2%。7、如确需占用绿地或砍伐、移树时,须报学校总务处同意后方可实施;对于属园林部门保护的名贵花木、古树,须经园林部门批准后,方能砍伐和移栽。6、对擅自移树、砍伐、任意采摘花果、攀折树木及践踏、损坏草坪的行为予以制止。5、根据季节和天气对植物进行浇水、施肥、松土和补栽苗木。4、水质清澈、无异味、无污物,水面打捞及时,无漂浮杂物。3、落实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5,、坚持“六不”原则: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有情绪不开车、有故障不开车、证照不齐全不开车、无安排不开车。4、不得私自接受个人用车要求,未经过学校同意私自出车者,按照失职处理,由此引发的责任和后果,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予以一定处罚。3、司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增强防护意识,确保行车安全和车辆安全。因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损失,由司机本人承担。2、司机要及时做好车辆维护、年审、保险、换证等准备工作,定点停放车辆;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干净和车况良好,尽可能满足学校公务用车的需求。1、学校校车由后勤副校长管理和调配,司机要服从工作安排,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无出车任务不得缺岗,自觉遵守车辆管理制度。(六)校车驾驶
4、文明礼仪,温馨服务:服务人员应文明用语、举止得体。3、统一着装,带证上岗:服务人员应着装统一,标识鲜明,配带工作证上岗。2、成交人需做到诚实守信,如发现有偷窃维修材料,谎报维修材料,违反职业道德等行为,发现一次双倍罚款,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1、突发或应急事件发生时,成交人要及时处理校内所有设备设施出现的问题。(七)其他要求6、司机必须随身佩戴通讯工具,并保持联系畅通。
10、如果成交人服务人员与采购人师生发生纠纷,成交人应主动与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清退相关责任服务人员。9、成交人应自觉做好节电节水工作,并无条件配合处理好各项突发性工作。对浪费水电等行为,采购人将按相关管理细则处理。8、鉴于采购人的工作特点,成交人维修服务工作不得因节假日和双休日而中断,每天上班时间8小时内必须确保服务人员在岗(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需提交书面的各工作地点或区域维修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具体上班时间等服务方案),寒、暑假根据采购人维修安排正常上班。7、成交人任何人员必须遵守政府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且不得在学校范围内从事与服务无关的活动。6、成交人派到采购人的服务人员的劳动聘用关系、工资福利和保险,以及员工健康、安全、治安等所有经济与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5、服务期限内成交人不得转包和分包,一旦发现立即解除成交人服务合同。
九、其他要求及说明本项目按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八、验收: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七、服务期限和地点:
6、公用水电费的分担及收缴由采购人负责。5、物业服务食宿安排情况:在采购人有能力提供的情况下提供食宿,费用成交人承担。如果采购方无法提供,成交人自行解决。4、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3、所有垃圾由成交人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至就近垃圾站(学校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除外)。2、卫生保洁用品,必要的耗材易耗品费用:用于物业管理的清洁用品(如扫把、拖把、垃圾桶、抹布、茶叶篓、垃圾袋)、用具及共用部位的日耗品(如卫生球、清洁剂等)由采购人自行购置并承担费用。1、照明、供水及物业管理服务办公作业的用水、用电等公共能耗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纳入物业管理服务成本。
12、因成交人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或其他责任事故的,由成交人承担相应责任。成交人应制定严格的制度。11、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维修人员要求持健康证上岗。10、成交人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不吸烟,无不文明行为,不得与学校人员发生口角、争吵、打架事件。9、由成交人给工作人员配备保洁、水电维修的必备工具。8、合同执行期间承包方所发生的劳务纠纷,工伤事故与采购人无任何关系,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人承担。7、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维修:办公大楼内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采购,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到本项目所需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社保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1)支付方式:按月支付。15、结算方式成交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长沙市湘一芙蓉中学物业服务。服务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内容要求成交人履行服务内容。如有服务不合格,采购人提出整改意见,成交人立即进行整改并达到服务合格为止,成交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时,采购人有权自行聘请第三方整改,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并有权与成交人解除合同,其责任由成交人承担。14、违约责任1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一、磋商响应声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十一个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三、联合体协议(格式)二、保证金
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七、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六、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附件6-2:主要人员简历表(服务类适用)附件6-1:服务方案说明(服务类适用)五、货物或服务方案说明
十一、最后报价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附件8-2:分项报价表附件8-1:报价一览表九、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八、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和电子文件一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磋商响应声明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六、我方在此声明: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受到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1)受到刑事处罚;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地址: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附件2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5)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附件3:保证金退还申请书2、根据供应商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上的账户信息,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至供应商的原缴纳账户。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二、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本项目不适用)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地址:省市开户行:账号:户名:我系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现申请按该项目磋商文件规定,退返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保证金请退还到以下原缴纳账户: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年月日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联系人:供应商(盖单位章):如果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因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自行负责。
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竞争性谈判。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三、联合体协议(格式)(本项目不适用)说明:《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需单独递交,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可在办理保证金交割手续时提交,也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补交,未交《保证金退还申请书》的供应商,将影响其保证金的正常退还。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谈判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2、联合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的,提交《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盖供应商单位章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委托代理人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注册资本:有效期:日期:注册登记机构:机构代码:年月日
手机号: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经济性质:经济行业:地址:
五、服务方案说明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手机号:身份证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根据第四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服务方案说明附件6-1: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附页的要求提供。主要人员简历表附件6-2:
姓名 | 性别 | |||||
职务 | 职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供应商名称: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六、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附件7七、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提供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或售后服务证明原件。(本项目不需要提供)八、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报价一览表附件8-1九、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湘一芙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第二次)项目 | 政府采购编号 | FRCG-202203030035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湘一芙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第二次)项目 | 采购代理编号 | 2022-TZ045 |
服务内容 | 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 ||
总报价 | 大写: 小写: | ||
合同周期 | |||
项目负责人 | |||
备注 |
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单价(元/月)数量合计备注1湘一芙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第二次)36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单价(元/月)数量合计备注1湘一芙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第二次)36项目名称:湘一芙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第二次)金额单位:元分项价格表附件8-2: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大写:小写:报价金额总计:
2、最后报价需填列报价一览表。1、最后报价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0条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8-1、8-2提供。说明:十一、最后报价说明:提供评分因素中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3、最后报价请供应商自行准备,每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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