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农发公司机关大院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8.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农发公司机关大院改造提升工程经江苏银宝集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项目概况
1.1招 标 人:江苏银宝集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农发公司机关大院改造提升工程。
1.3项目地点:射阳盐场。
1.4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本工程共1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房屋拆除1042.47㎡、场地浇筑634.77㎡、新建围墙102m、新建充电棚24㎡、换填土、种植草皮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要求为准。)
1.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7资金来源: 公司自筹资金。
1.8招标控制价:189000.00元。
1.9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04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1.10工期:30日历天。
1.11质量标准:合格。
1.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3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4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三、工程付款办法:
3.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80%的工程款;
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审计结束,招标人根据审计结果付至审计审定价97%的工程款;
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按照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3.4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 3600.00元;
4.1.1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1.2收款帐户为:开户名:江苏银宝集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射阳县城东支行,帐号:10411801040000261。
4.1.3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出(以网上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需备注:农发公司机关大院改造提升工程投标保证金)。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在项目开标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4.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签订合同前,以现金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的形式足额缴纳给招标人。
4.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五、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评标定标方法
6.1本工程一轮报价,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报价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1-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投标报价相同的,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6.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依据: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确定中标候选人为最终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本工程直接重新招标,不得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
对不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6.3中标公示
1、公示时间:定标后公示不少于三日
2、公示方式同招标公告发布方式一致。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发出时间: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0日18:00前。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箱报名,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上述报名时间内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报名(联系人:朱玮,联系电话18262965983,邮箱:2580871549@qq.com)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8.1开始时间:2023年4月14日14:00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15:00 时。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银宝集团官网等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银宝集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盐场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262965983
一、项目概况
1.1招 标 人:江苏银宝集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农发公司机关大院改造提升工程。
1.3项目地点:射阳盐场。
1.4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本工程共1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房屋拆除1042.47㎡、场地浇筑634.77㎡、新建围墙102m、新建充电棚24㎡、换填土、种植草皮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要求为准。)
1.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7资金来源: 公司自筹资金。
1.8招标控制价:189000.00元。
1.9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04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1.10工期:30日历天。
1.11质量标准:合格。
1.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3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4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三、工程付款办法:
3.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80%的工程款;
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审计结束,招标人根据审计结果付至审计审定价97%的工程款;
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按照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3.4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 3600.00元;
4.1.1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1.2收款帐户为:开户名:江苏银宝集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射阳县城东支行,帐号:10411801040000261。
4.1.3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出(以网上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需备注:农发公司机关大院改造提升工程投标保证金)。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在项目开标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4.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签订合同前,以现金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的形式足额缴纳给招标人。
4.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五、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评标定标方法
6.1本工程一轮报价,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报价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1-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投标报价相同的,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6.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依据: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确定中标候选人为最终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本工程直接重新招标,不得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
对不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6.3中标公示
1、公示时间:定标后公示不少于三日
2、公示方式同招标公告发布方式一致。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发出时间: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0日18:00前。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箱报名,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上述报名时间内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报名(联系人:朱玮,联系电话18262965983,邮箱:2580871549@qq.com)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8.1开始时间:2023年4月14日14:00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15:00 时。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银宝集团官网等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银宝集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盐场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262965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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