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tsj0402g231213001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0454-398668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诚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先生1566365883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0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富锦市一热源迁建项目投资主体招标

发布时间:2023-12-15 09: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SJ0402G231213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为提高集中供热的建设、管理及服务水平有序发展,黑龙江中诚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通过市场化配置资源方式对富锦市一热源迁建项目投资主体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富锦市

2.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热源工程、从新热源到一热源供热管网5km、新建约100座换热站、智慧供热系统、东方热电拆迁补偿等内容,项目建成后总供热能力600万平方米。

2.3计划完成日期:预计202431日正式开工,2024930日前完成锅炉房土建、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安装、锅炉超低排放,新热源到一热源供热管网施工及调试工作, 2024年—2025年供暖期正式供热。

预计2025930日前,完成换热站、智慧供热系统、二网平衡系统建设并于该供暖期投入使用。

2.4投资金额:约50458.70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有投资(运营)类似供热项目的经验:

由投标人运营的,提供有效的供热许可证、供热协议或政府批复(以上三项材料具备一项即可);或者由投标人投资的项目公司运营供热的,投标人所投资的项目公司须提供有效的供热许可证、供热协议或政府批复(以上三项材料具备一项即可),投标人须提供投资组建该公司的证明材料,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公司验资报告,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3.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在国内投资、建设、运营供热项目的能力,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建设、运营管理需要的专业管理、技术人员,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并在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3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如中标,须独立或授权其控股子公司完成投资建设任务,中标之日起90天内与招标单位共同办理完成项目核准手续并开工。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预计202431日正式开工,2024930日前完成锅炉房土建、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安装、锅炉超低排放,新热源到一热源供热管网施工及调试工作, 2024年—2025年供暖期正式供热。

预计2025930日前,完成换热站、智慧供热系统、二网平衡系统建设并于该供暖期投入使用。

3.8中标人如不能在2025年底前实现热源工程开工且2025年底建成运营项目,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非中标单位原因导致的项目未按期建成运营,不视为中标单位违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12151000分至2023122210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011009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人须于开标时间后30分内(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PDF格式、投标人代表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hljzchxmgl@163.com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8. 其他

8.1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8.2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须到“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8.3潜在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所有成员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的网页截图。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4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jypt.hljggzyjyw.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具体踏勘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7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用人单位遇到“用工难”问题,可以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用人单位遇到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咨询。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产品采购服务,可参考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有需求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富锦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4-2366288

招标人: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黑龙江省富锦市                          

邮编:156100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454-233575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诚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15663658830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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