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市白沙组团照明及交通等市政设施综合供电项目(一期)?监理1#市政开闭所控制范围内综合供电工程监理、2#市政开闭所控制范围内综合供电工程监理、3#市政开闭所控制范围内综合供电工程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新润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15516995725
标书截止时间2020/08/26
投标截止时间2020/09/15
公告正文
郑州市白沙组团照明及交通等市政设施综合供电项目(一期) 监理1#市政开闭所控制范围内综合供电工程监理、2#市政开闭所控制范围内综合供电工程监理、3#市政开闭所控制范围内综合供电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20-08-19 16: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郑州市白沙组团照明及交通等市政设施综合供电项目(一期)

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白沙组团照明及交通等市政设施综合供电项目(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东象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白沙组团照明及交通等市政设施综合供电项目(一期)监理

2.2 项目概况:对白沙园区内的路灯10KV供电系统进行大规模的升级改造,优化整个高压系统,采用环网供电,实现高压系统的级差保护,使路灯高压系统的故障率与保障范围大大减少,同时实现智能化管理,满足白沙园区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总变压器容量为23200KVA。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供电线路、10KV高压开关站以及箱变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1#市政开闭所控制范围内综合供电工程监理;

第二标段:2#市政开闭所控制范围内综合供电工程监理;

第三标段:3#市政开闭所控制范围内综合供电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监理项目;

3.4企业在2016年6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万元的类似电力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监或已完成,不含房建配套电力工程项目,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在监工程无需提供验收证明。);

3.5拟派项目总监在2016年6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万元的类似电力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不含房建配套电力工程项目,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且三者均体现项目总监姓名且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证明材料。);

3.6授权委托人和项目总监需提供劳动合同和2019年6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六个月以及上连续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扫描件或复印件,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本行政区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8投标人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

3.9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网页,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若查询对象有一个及以上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查询内容包含公司基本情况、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11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仅推荐标段顺序靠前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20日至2020年08月26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交易主体登录-工程建设”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

4.2 由于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法在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费,故文件费的收取如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用转账方式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收款单位:河南新润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直属支行

账 号:41050100380800000920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zzsggzy.com/)“办事指南”栏目下载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并使用安装后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上传投标文件菜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11时30分(以最终招标文件上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开标地点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s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

5.2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5.3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5.4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不得签到,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已到不可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开标时,投标人无需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 4009980000;

5.5投标人应认真学习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发布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网址:http://www.zzsggzy.com/bszn/009002/20200219/5b35945d-0f57-4beb-8bca-637a1ae98c28.html ),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其他事项

7.1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7.2 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东象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新润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516995725

监督单位: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与才高街交叉口东龙大厦

电 话:0371-67179212

传 真:无

电子邮箱: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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