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手持式化学毒剂侦检仪及含硫含磷毒剂报警仪采购项目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ljaaf-w3012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6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手持式化学毒剂侦检仪及含硫含磷毒剂报警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LJAAF-W301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预算总价(万元)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包一

手持式化学毒剂侦检仪

详见商务和技术要求

 

1

35万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  45日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库尔勒市

 

包二

含硫含磷毒剂报警仪

1

35万元

库尔勒市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超过每包预算金额(含单项预算)的报价将被拒绝。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 

※2.项目预算:包一:35万元包二:35万元;

※3.最高限价:包一:35万元包二:35万元;

※4.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00%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总价执行;

本项目第2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00%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总价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则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为代理商,其所投产品(非进口)的生产企业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企业的各级代理商及报价方自身还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价产品属于医疗产品的,还需具有政府部门出具的且在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即可。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还需提供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授予的代理授权书(若为外文授权书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2. 生产企业和供应商需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涉核、化学物质的生产经营许可。3. 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按要求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提供注册成功信息截图,必须体现单位名称及审核通过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923日至927日,每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线上申领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7.1. 如为生产企业,则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为代理商,其所投产品(非进口)的生产企业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企业的各级代理商及报价方自身还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价产品属于医疗产品的,还需具有政府部门出具的且在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即可。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还需提供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授予的代理授权书(若为外文授权书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7.2. 生产企业和供应商需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涉核、化学物质的生产经营许可。

7.3.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按要求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提供注册成功信息截图,必须体现单位名称及审核通过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彩色打印盖鲜章后的扫描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641142892@qq.com  。

(五)谈判文件售价: 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包一:手持式化学毒剂侦检仪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包二:含硫含磷毒剂报警仪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地点:新疆库尔勒。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包一:手持式化学毒剂侦检仪

2024年10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包二:含硫含磷毒剂报警仪

2024年10月1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地点:新疆库尔勒。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女士,冯先生

电    话:0996-2332171、18799096807 、15337897795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吴女士   

办公电话:   0996-233202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