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沂市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编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mp-2024-jzxcs002
预算金额27万元
招标联系人汪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新沂市明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伟139521005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沂市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编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XYMP-2024-JZXCS0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沂市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编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7万元, 招标人为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土地储备计划编制规范》(2023年修订版)等 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该项工作,投标供应商需对相关指标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做好新沂市 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编制工作,促进新沂市土地储备业务规 范有序的开展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合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新沂市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编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沂市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编报项目: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技术服务能力,须在《江苏省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建设项目节地 评价、土地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技术协作单位评选结果公告》中符合可以承担江苏省城 市建设用地节约利用评价、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土地储备规划编制 和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等工作技术承担单位名单中。(名单详见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 告,网址为http://zrzy.jiangsu.gov.cn/gggs/2014/08/05164403420396.html);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①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月份(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
②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月份(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
4.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月份(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 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目质量保修责任;
8) 工程运维:负责项目并网发电后三个月运行维护工作;
9) 软件平台:负责提供户用光伏电站管理平台,包括电站设计、开发、建设、验收、结算等功能,系统应监测到每户发电量、逆变器数据等信息,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汇 总、报送功能、故障监测、运维派单、拓展等功能,并协助接入招标人智慧能源管理平台;10) 项目开发、并网主体为非自然人(招标人或其项目公司),光伏组件采用 N 型 TOPCon 电池组件,通过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为交流电,接入公共电网配电箱或线路。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 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期内的: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电力业务许可证承装(修、试)肆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总计 200MWp 及以上 户用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业绩。以上业绩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工作范围内容的页面)
6.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资质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 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以及“三类人员”B 类证书;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 份至少具有 1 个单体 2MWp 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须提 供业绩证明材料。
7.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 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 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 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8.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三类人员”C 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含安全负责人)不得少于 1 名。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
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4.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联系人:汪伟 联系电话:13952100533
通讯地址: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候马路26号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 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 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 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招标代理机 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 风险。
(四)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敬请留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新沂市新安街道公园路28号
联 系 人: 汪主任
电 话: 0516-88891052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新沂市明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候马路26号
联 系 人: 汪伟
电 话: 13952100533
要办理的投标人尽早办理,以免影响投标。CA 网上自助申报地址: ,各投标人可自由选择申请办理实体 CA 或扫码 APP。
(2)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需引用相等金额的银行流水,若购买多个标 段招标文件或递交多个标段保证金的,请按规定金额分别汇款。
(3)浙江能源投标管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4)各单位注册备选供应商无需缴纳会员费,审核通过后可参与招标代理公司发布的 公开采购(招标、竞谈、询价等)项目,注册审核周期一般为 1 个工作日;注册浙能供应商 需缴纳会员费 600 元/年,审核通过后可参与招标代理公司发布的公开采购(招标、竞谈、询价等)项目,以及业主单位发布的非招寻源采购项目,注册通过后如未缴纳会员费则自行 转为备选供应商,注册审核周期一般为 3 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24 年 0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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