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罗汉洞乡、荔堡镇、飞云镇、高平镇、城关镇、玉都镇司法所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GL-JC20240903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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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泾川县罗汉洞乡、荔堡镇、飞云镇、高平镇、城关镇、玉都镇司法所提升改造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周女士 | 联系电话 | 17793359605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9-04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9-06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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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泾川县罗汉洞乡、荔堡镇、飞云镇、高平镇、城关镇、玉都镇司法所提升改造项目001 | 01 | 工程-施工 | 266016.79(元) |
公告内容
泾川县罗汉洞乡、荔堡镇、飞云镇、高平镇、城关镇、玉都镇司法所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泾川县司法局,现委托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企业是从限额以下甘肃省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企业前来响应。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泾川县罗汉洞乡、荔堡镇、飞云镇、高平镇、城关镇、玉都镇司法所提升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规模:
(1)荔堡司法所: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站牌子1个,楼道墙裙刷乳胶漆22.3平方米,室内增白180平方米,更新电气线路及其他业务相关设施设备。
(2)罗汉洞司法所:后院、门口区域重新硬化202平方米,二楼阳台封装,室内、楼道、楼梯铺设瓷砖159平方米,后院围墙粉刷,更新铝合金窗,大门喷漆,安装落水管、水斗、弯头,外墙粉刷增白220平方米、内墙粉刷增白230平方米,安装楼梯防盗门及其他业务相关设施设备。
(3)飞云司法所:拆除旧房1座,院子硬化32.5平方米,建造彩钢瓦房,安装防盗门、塑钢窗,内墙增白,并接入合规电路及其他业务相关设施设备。
(4)高平司法所:新建彩钢瓦房,院子硬化20平方米,安装防盗门、塑钢窗,接入电路及其他业务相关设施设备。
(5)城关司法所:新建彩钢瓦房,院子硬化20平方米,安装防盗门、塑钢窗,接入电路及其他业务相关设施设备。
(6)玉都司法所:墙面粉刷205平方米,部分区域的抹灰修补61.84平方米,及其他业务相关设施设备。
3.最高限价:266016.79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质量标准:按照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实施方案内全部工程内容施工。
6.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30天,开竣工日期: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0月10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4.近1年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及“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登记及竞价方式
1.请于2024年9月4日08时30分00秒至2024年9月6日17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项目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投标登记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结果公示:
(1)本项目资质资料由评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按公告竞价时间要求时限进行网上报价,网上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依据最低价中标法自动确定成交人,随后发布成交公示。
(2)投标企业一旦报名响应投标,资格审查通过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投标文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或邮寄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泾川县司法局
地址:泾川县泾崇路与泾州街交叉路口西北侧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方式:1512045752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宏达国际花园B区商铺8号楼301室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7793359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