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等保安全建设整改项目\t(包1)合同公告
金额
99.9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湘财采计[2022]001714号
预算金额99.98万元
招标联系人龙超兵
中标联系人明涛18569408558
公告正文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等保安全建设整改项目 (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9月2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2]001714号-1
采购人(全称):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新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等保安全建设整改项目 (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等保安全建设整改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001714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等保安全建设整改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包括设备调试及安装到位 项目经理:明涛。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9986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A02010399-其他安全设备 湖南新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等保安全建设整改项目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1 99986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9月02日,履行期限:30天。
地点: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方式: 按合同约定方式
四、付款
1、签订合同后,乙方开具合同总金额的50%发票,并提供银行开具的合同总金额的50%预付款担保函,甲方收到发票和担保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总额的50%,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合同总额的5%的质保保函,甲方收到保函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08-25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采购人执壹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8月25日
九、合同主体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经伟法定代表人:邹定杰
委托代理人:龙超兵委托代理人:明涛
话:0736-7761003 话:18569408558
真: 真:
址: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号:087879120100304059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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