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鹤城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6.1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slj2024006
预算金额96.16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鹤山市乐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先生0750-821889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4
公告正文

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鹤城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6月12日 15:4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鹤城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鹤山市公告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5:4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1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鹤山市乐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鹤山市乐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
预算金额¥96.16834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0-8218892
采购单位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鹤城镇昆源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小姐0750-8398825
代理机构名称鹤山市乐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吕先生0750-8218892

项目概况

鹤城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鹤山市乐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LJ2024006

项目名称:鹤城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1683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1683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鹤城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服务项目

1.00(项)

详见第二章

961683.44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鹤城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市政工程或建设工程等类别。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未显示具体内容的,供应商需自行打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体公示信息平台网上公示页(加盖公章)。5)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2日  至 2024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鹤山市乐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鹤山市乐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鹤山市乐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基本开户账户证明资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鹤城镇昆源路10号         

联系方式:陈小姐0750-8398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鹤山市乐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            

联系方式:吕先生0750-82188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电 话:  0750-821889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