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既有车辆段功能优化及集约发展专题研究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广州地铁既有车辆段功能优化及集约发展专题研究项目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咨询单位承担本项目研究任务,确保该项目能按期、优质地完成。有关事项如下:
单位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3158705
单位名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中99号科汇金谷二街七号
联 系 人:刘工、阮工 联系电话: 020-87562291转8408/8910
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投诉电话:020-83106760
四、招标项目:广州地铁既有车辆段功能优化及集约发展专题研究项目
五、项目地点:广州市
招标人拟启动对既有的地铁车辆段(场)进行功能优化及集约发展研究,以西朗车辆段为主,兼顾其它车辆段,各段(场)概况如下:
(一)西朗车辆段概况说明
现有地铁一号线设置一座西朗车辆段,承担一、二、八号线的车辆大架修任务及一号线全线线路的配属车日常维修、保养及停放等功能。既有一号线西朗车辆段设有大架修3列位、定修1列位、临修1列位、静调1列位、周月检线4列位、停车列检线36列车。西朗车辆段用地面积为26.5ha。
西朗车辆段紧邻西朗站,西朗站为一号线、广佛线、十号线、二十二号线、广钢新城有轨电车线的换乘站,地理位置优越,综合物业开发价值较高。在原西朗车辆段用地上对地铁现有功能进行工艺优化以及对地块进行集约发展改造研究。
(二)邓村车辆段概况说明
在建的邓村车辆段为十四号线、支线知识城线、二十一号线的线网车辆大架修段,与在建的石湖停车场共同承担十四号线全线停放及检修任务,预计将于201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邓村车辆段用地面积为32.44ha。
邓村车辆段以运用库和联合检修库为主体进行总平面布置,运用库与联合检修库呈倒装式布置。运用库设在车辆段东南侧,由周月检库、停车列检库及镟轮库三部分组成。周月检库内设3股道,设3个周月检列位;停车列检库设17股道,共设34个停车列检列位;镟轮库设有1条旋轮线。联合检修库由吹扫库、静调库、定/临修库、大/架修库、移车台、车体检修区、喷漆间以及辅助检修车间等组成,设有5个大架修列位,3个定修列位,1个临修列位,1个静调列位和1个吹扫列位。
在邓村车辆段用地上对地铁现有功能进行工艺优化以及对地块进行集约发展改造研究。
(三)象岭停车场概况说明
在建的象岭停车场为二十一号线其中一个停车场,与在建的镇龙车辆段、水西停车场共同承担二十一号线全线停放及检修任务,预计将于201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象岭停车场用地面积为11.2ha。
象岭停车场以运用库主体进行总平面布置,运用库设置为尽端式,设在停车场南侧,由周月检库、停车列检库及运转综合楼三部分组成。周月检库内设2股道,设2个周月检列位;停车列检库设11股道,共设22个停车列检列位,其中近期建设7股道、14列位,4股道预留远期实施。
在象岭车辆段用地上对地铁现有功能进行工艺优化以及对地块进行集约发展改造研究。
(四)嘉禾车辆段概况说明
嘉禾车辆段是广州地铁二号线(A型车)、三号线(B型车)的共用车辆段。其设计规模为:定修3列位(二号线1列位、三号线2列位)、临修1列位(二、三号线共用)、停车列检52列位(二号线28列位、三号线24列位)、月检8列位(二号线4列位、三号线4列位),段内设各类线路51条、各类建筑物9万平方米。嘉禾车辆段用地面积为58.04ha。
嘉禾车辆段与综合基地设在二号线终点嘉禾站的东北方向(嘉禾车站同时是三号线的中间站),嘉禾车辆段于201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2014年2号线及3号线列车到货后,停车能力略有不足,4列车列车需要正线停放。
在嘉禾望岗车辆段用地上对地铁现有功能进行工艺优化以及对地块进行集约发展改造研究。
(五)厦滘车辆段概况说明
现有三号线(含三北)全线设置一段一场,分别为厦滘车辆段和嘉禾车辆段(与2号线嘉禾车辆段共址)。厦滘车辆段承担三、七、十号线B型车大架修及本线配属车的定临修、日常维修、保养及停放等功能。厦滘车辆段用地面积为38.37ha。
三号线东延后全线远期配置有107列车,其中上线运营的车需89列,检修备用车为18列。厦滘车辆段大架修改造后设有21条停车列检线(20条一线两列位,1条一线一列位),共41列位;4条周月检线(2条一线两列位,2条一线一列位),共6列位; 2条静调线(一线一列位);6条大架修线(4条一线一列位,2条一线一单元);总共约能停放47列车。三号线正线全线有双停车线3条,单停车线5条,总停车能力11。
在厦滘车辆段用地上对地铁现有功能进行工艺优化以及对地块进行集约发展改造研究。
(六)南沙停车场概况说明
四号线全线长度59.3km,设置新造车辆段和南沙停车场,新造车辆段已在四号线大学城专线段工程中建成运营。目前基本完成土建及机电施工,并已经三权移交。南沙停车场用地面积为19.96ha。
在南沙停车场用地上对地铁现有功能进行工艺优化以及对地块进行集约发展改造研究。
(七)新造车辆段概况说明
现有地铁四号线设置一座新造车辆段,与四号线南延段南沙停车场承担四号线全线线路的配属车日常维修、保养及停放等功能。新造车辆段用地面积为27.6ha。
四号线黄村~金洲段运营原有30列车,南延段建成后四号线全线初期配属车共57列。新造车辆段设有10条停车列检线,共30列位;定修2列位,临修1列位;静调临修线各一条;总共约能停放37列车。剩余的列车停放及检修问题在南沙停车场解决。
根据原有设计,原新造车辆段预留直线电机车辆检修备用基地,现被物流基地与维修基地占据,维修基地已建成,物流基地在准备施工阶段。
在新造车辆段用地上对地铁现有功能进行工艺优化以及对地块进行集约发展改造研究。
(八)鱼珠车辆段概况说明
现有五号线全线设置一座鱼珠车辆段,承担四、五、六号线L型车大架修及五号线现有线路的配属车日常维修、保养及停放等功能。鱼珠车辆段用地面积为25.68ha。
现有五号线配置有62列车,其中上线运营的车需52列,检修备用车为10列。鱼珠车辆段设有22条停车列检线,共44列位;6条六日检线,共12列位;4条三月检/定修线,共4列位;2条静调线;1条临修线;4条大架修线;总共约能停放60列车。五号线正线全线能够停放6列车,现已有2列车夜间停放在滘口。
在鱼珠车辆段用地上对地铁现有功能进行工艺优化以及对地块进行集约发展改造研究。
(九)浔峰岗停车场概况说明
现有地铁六号线设置一座浔峰岗停车场,与六号线二期萝岗车辆段共同承担六号线全线路配属列车的定修、周月检等检修、保养及停放等任务。浔峰岗用地面积为10.48ha。
六号线浔峰岗~长湴段运营原有27列车,二期线路建成后六号线全线初期配属车共51列,根据六号线增购车计划,六号线拟增购车38列,增购车将与2020年至2022年间陆续到货。
浔峰岗停车场设有16条停车列检及周月检线共31列位,定修1列位,临修1列位;静调1列位,总共约能停放32列车。
萝岗车辆段设有停车列检23线46列位,周月检9列位,定修、临修各1列位,并预留停车列检10线20列位,萝岗车辆段既有停车能力55列位,远期停车能力75列位。
根据以上数据,萝岗车辆段既有规模(55列位)可承担现阶段六号线全部配属车(51列)的停放任务;萝岗车辆段扩容后(75列位)无法承担六号线增购车全部到货后(89列)的停放任务。
在浔峰岗停车场用地上对地铁现有功能进行工艺优化以及对地块进行集约发展改造研究。
(十)大洲车辆段概况说明
七号线大洲车辆段位于广州南站西北侧的番钟村镇石壁村,占地约23公顷。地块西侧、南侧以滨河路为界,东侧以广州南车城市轨道车辆维修组装基地为界,北侧邻规划南大干线。大洲车辆段位主要负责广州地铁七号线近、远期的定修、临修、三月检,本段配属车辆的月检和双周检的检修、列车停放等任务。七号线大洲车辆段为B型车定修段。大洲车辆段用地面积为25.45。
二号线停车场位于南车基地北侧。承担二号线的周月检、列车停放等任务。设置14列位停车列检。定位为A型车停车场。
在大洲车辆段用地上对地铁现有功能进行工艺优化以及对地块进行集约发展改造研究。
八、招标范围和内容
了解并熟悉对上述既有车辆段的运行情况,提出功能优化及集约发展的前提条件和要求,改造的重点难点分析(含各专业分析),改造的施工顺序,改造的时序安排,改造的费用估算(含盖板的建造费用),改造的工期,初步的施工场地布置,初步的施工通道,改造的总平面图,改造的可行性结论,改造对运营的影响和解决措施,与方案相对应的列车停放方式和运营模式方案,改造所涉及的报建工作难点及建议(包括对地块获取的影响)。
九、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含税): 6018230.18元人民币。
十、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
2018年05月31日至2018年06月06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150 元人民币/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投标报名如不足3人,招标人可再次发布补充公告延长报名时间或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投标申请人报名需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1、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 已进入“广州地铁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H库)”名单(见附件二)内;
4、 符合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具有设计综合资质、含轨道交通或地铁轻轨设计的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市政行业(城市隧道)甲级设计资质;
5、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0日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mtr.com “广州地铁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H库)”中的得分不低于30分。已进入“广州地铁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H库)”,但投标人不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mtr.com公布的最新的“广州地铁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H库)”,该投标人诚信分数按30分计。
6、 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1年(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a、如为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有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b、如为事业单位,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代替);
7、 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见附件四)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报名;
9、 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列入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见附件三);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10、 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11、 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 自由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 自由报名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 3 名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代理人书面提出异议。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电话:83106760。
十五、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www.gzmtr.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六、《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七、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各投标人所报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所报资料不真实,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其购买标书。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二:“广州地铁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H库)”
附件三: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附件四: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30日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地铁既有车辆段功能优化及集约发展专题研究项目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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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
内 页 码 |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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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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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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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
附件二
广州地铁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H库)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2 |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原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4 |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5 |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6 |
中铁隧道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7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8 |
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9 |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
10 |
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11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12 |
广东南海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13 |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14 |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
15 |
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
16 |
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17 |
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8 |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19 |
广州市电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 |
广州电力设计院 |
21 |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22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23 |
广东冶建施工图审查中心 |
24 |
中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25 |
中铁四院集团广州设计院有限公司 |
26 |
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7 |
广州汇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8 |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 |
29 |
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原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30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31 |
深圳市利德行投资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
32 |
广州地铁设计院施工图咨询有限公司 |
33 |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4 |
广州市设计院 |
35 |
四川西南交大土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36 |
中铁通信信号勘测设计(北京)有限公司 |
37 |
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38 |
中交铁道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39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 院有限公司 |
40 |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附件三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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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北京金至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
5 |
广州市宾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 |
吴川市永裕再生资源物资有限公司 |
7 |
长沙福莱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8 |
广州市芳草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9 |
广州市锐霖电气机械有限公司 |
10 |
北京航建高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1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
12 |
广州华铁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13 |
广州市圣一广告有限公司 |
14 |
深圳市胜利龙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
15 |
广州佳翔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16 |
广州市晟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7 |
广州欧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8 |
广东建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9 |
深圳市鹏祥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
20 |
东莞市奥弘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 |
21 |
南京吉昇冷暖设备有限公司 |
22 |
北京天泽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
23 |
广州亿仁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
24 |
广州市盾建地下工程有限公司 |
25 |
广州仙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6 |
广州比信优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27 |
佛山市联容贸易有限公司 |
28 |
戎威远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29 |
广州市洪华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
30 |
广州市建安水电五金有限公司 |
31 |
深圳市鑫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32 |
广州市润泽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33 |
广州西冠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34 |
广州恒菱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35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36 |
广州至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37 |
陕西齐力电气有限公司 |
38 |
中维物资回收(广东)有限公司 |
39 |
深圳市飞尚众成科技有限公司 |
40 |
蔡连利(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京111121222106) |
41 |
魏康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号:00356095) |
42 |
黄志军(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060700911) |
43 |
戴斌(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鲁137060807702) |
44 |
谷剑波(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号:44013067) |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