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2023年社保费改革项目硬件扩容-存储设备采购包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8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2023年社保费改革项目硬件扩容-存储设备采购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SWZFCG20230927;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2023年社保费改革项目硬件扩容-存储设备采购包;
3.预算金额:481万元,最高限价:481万元;
4.采购需求:存储设备2台,光纤交换机2台;
5.到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到货;
6.质保期:本包所有设备质保期5年,自设备集成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到货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数据中心机房;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如投标人未按要求在中标后擅自转包或分包,采购人将依法终止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加盖公章)。
3.获取方式:远程获取
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需将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报名资料,按照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1个完整的PDF格式和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编辑Word版,与扫描件需保持一致)发送至邮箱(hnsw_yxy@sina.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均设置为“公司名称+拟领取采购文件项目名称”。
经审核无误后,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中填报的邮箱,潜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电子版后请进行确认并以回复邮件的方式向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反馈。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潜在投标人发送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电子邮件,不予受理和回复,潜在投标人没有领取招标文件的,该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等政府采购活动。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院内)4楼41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不适用者除外)等政府采购政策。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85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1-819061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SWZFCG20230927;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2023年社保费改革项目硬件扩容-存储设备采购包;
3.预算金额:481万元,最高限价:481万元;
4.采购需求:存储设备2台,光纤交换机2台;
5.到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到货;
6.质保期:本包所有设备质保期5年,自设备集成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到货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数据中心机房;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如投标人未按要求在中标后擅自转包或分包,采购人将依法终止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加盖公章)。
3.获取方式:远程获取
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需将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报名资料,按照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1个完整的PDF格式和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编辑Word版,与扫描件需保持一致)发送至邮箱(hnsw_yxy@sina.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均设置为“公司名称+拟领取采购文件项目名称”。
经审核无误后,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中填报的邮箱,潜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电子版后请进行确认并以回复邮件的方式向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反馈。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潜在投标人发送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电子邮件,不予受理和回复,潜在投标人没有领取招标文件的,该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等政府采购活动。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院内)4楼41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不适用者除外)等政府采购政策。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85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1-8190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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