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建绿色清洁新能源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首京唐2023发电-01)0610-2340ng030010/6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吴盛中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小勃0315-8872301
中标公司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新建绿色清洁新能源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首京唐2023发电-01)0610-2340NG030010/67)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一、招标条件
本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绿色清洁新能源发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
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总装机容量约22兆瓦(屋顶约14兆瓦,水面约8兆瓦)的光伏发
电及配套设施项目。具体的作业区域、项目位置及可用面积等详见招标公告附
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绿色清洁新能源发电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绿色清洁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
设计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工程师或
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壹级建造师【专业为机电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1)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
书内容包括本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投标商须携带以上资料前往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楼206室(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钢铁电力园区)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楼206室(河北省唐山市曹
妃甸工业区钢铁电力园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楼206室(河北省唐山市曹
妃甸工业区钢铁电力园区)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绿色清洁新能源发电项目已批
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由中
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O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绿色清洁新能源发电项目
(2)项目编号:(首京唐2023发电-01)0610-2340NG030010/67
(3)建设规模:新建总装机容量约22兆瓦(屋顶约14兆瓦,水面约8兆瓦)的
光伏发电及配套设施项目。具体的作业区域、项目位置及可用面积等详见招标
公告附件。
(4)建设期: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以及投运工作。
(5)合同能源管理期:25年。
(6)质量标准:合格。
(7)项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首钢京唐公司院内。
2.2招标范围:
利用招标人现有建筑物屋顶、原水池等建设光伏发电站及其配套设施,包括但
不限于:项目立项、电力接入方案及电力接入批复、项目投融资、勘察、设计(
含屋面荷载校验、现场复核等)、施工(含屋面加固、原水水池清淤堵漏等)、
监理、设备采购及安装等、调试、验收、并网、人员培训、运行维护、检修、
升级改造、性能保证等全部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2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
设计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工程师或
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壹级建造师【专业为机电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项目允许联合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
将该共同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
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且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分工工作内容的能
力,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3)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内部分工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
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
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
营业执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
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8)项目完成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所承担相关任务进行验收,并
对各成员按联合体协议书建设项目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等负责。
3.4
财务要求:需提供近3年(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
益表)等。
3.5 投融资和履约能力:具有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投融资能力和履约能力。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
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3年9月1日-
3.7
至今)具有单项项目建设规模不低于22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业绩。
3.8 保障农民工工资承诺。
3.9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
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和评标委员会将登陆“信用中国”网上查询,确定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 5
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7:00时,现场购买。
地点: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楼206室(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
区钢铁电力园区)。
账户名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
账
号:102 650 000 005 241 02
6.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内容包括本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
日10: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1日10:00(北京时间)。
9.
投标、开标地点: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楼206室(河北省唐山市
曹妃甸工业区钢铁电力园区)。
10.其他事项
本项目需要投标方进行现场踏勘,具体集中踏勘事宜安排如下:
踏勘时间:2023年09月06日14:00(北京时间)
踏勘集合地点:首钢京唐公司设备部楼下停车场
踏勘联系人:王小勃、李贺昌
踏勘联系电话:0315-8872301、0315-8872013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均需办理预约车、人等事项,请各供应商进厂
必须按照京唐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进厂手续,预约请联系(李贺昌0315-
8872013)o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
联系人:吴盛中
电 话:0315-8871755
电子邮件:26196576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联系人: 王小勃、秦鹏飞
电 话: 0315-8872301
电子邮件: qinpf@bjzb.com; wangxb@bjzb.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小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盂
招标公告附件:
(1)项目名称: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绿色清洁新能源发电项目。
(2)项目编号:(首京唐2023发电-01)0610-2340NG030010/67
(3)建设规模:新建总装机容量约22兆瓦(屋顶约14兆瓦,水面约8兆瓦)的光伏发
电及配套设施项目。
序号 | 作业区域 | 项目位置 | 约可用面积( m2) | 原建筑设计单位 | 屋顶形式 |
1 | 供料作业部 | 废次材加工 | 10000 | 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 术有限公司 | 彩钢板 |
2 | 供料作业部 | 废钢加工间 | 10000 | 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 术有限公司 | 彩钢板 |
3 | 供料作业部 | 灰石堆场 | 30000 | 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 术有限公司 | 彩钢板 |
4 | 设备部 | 采购中心备件库 | 30000 | 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 术有限公司 | 彩钢板 |
5 | 热轧作业部 | 热轧(仅包括北 部钢卷库) | 60000 | 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 术有限公司 | 彩钢板 |
6 | 运输部 | 运输部港口1- 5号库 | 50000 |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 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彩钢板 |
7 | 能源与环境部 | 原水处理池 | 90000 | 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 术有限公司 | |
合计 | 2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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