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白坭镇樵北涌流域排水单元综合改造提升项目—管网排查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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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310-440607-04-01-185012 | ||
投资项目名称 | 白坭镇樵北涌流域排水单元综合改造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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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白坭镇樵北涌流域排水单元综合改造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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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白坭镇樵北涌流域排水单元综合改造提升项目—管网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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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名称 | 白坭镇樵北涌流域排水单元综合改造提升项目—管网排查评标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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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日期 | 2024年08月30日 | ||
评标情况 | 经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所有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的投标人均为合格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1、建勘勘测有限公司,投标折率79.88%;2、广东佛山地质工程勘察院,投标折率78.28%;3、中冶地理信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折率7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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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候选人一 | 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79.88(%) | ||
质量承诺 | 按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完成检测服务任务,保证检测服务质量、技术标准和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并承诺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后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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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9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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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王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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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AY0632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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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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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为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B123009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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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情况 | 本项目企业资格条件没有要求投标人提供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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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候选人二 | 广东佛山地质工程勘察院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78.28(%) | ||
质量承诺 | 按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完成检测服务任务,保证检测服务质量、技术标准和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并承诺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后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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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9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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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刘华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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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为测绘专业副高职称/1900101069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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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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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B14405525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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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情况 | 本项目企业资格条件没有要求投标人提供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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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候选人三 | 中冶地理信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79.36(%) | ||
质量承诺 | 按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完成检测服务任务,保证检测服务质量、技术标准和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并承诺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后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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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9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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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魏金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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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2144021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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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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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为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B244059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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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情况 | 本项目企业资格条件没有要求投标人提供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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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 | 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工业大道16-1之三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87563210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773261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文化中心五号楼(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1号5座)31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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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20时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09月02日 20时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工程编号:GC2024(SS)XZ0060,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在公示期内一次性针对所有定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就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对异议答复不服的,异议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等相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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