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台物流有限公司两岸快件中心搬运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2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9/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tfjah2019002
预算金额429万元
招标联系人魏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张0597-2983916
标书截止时间2019/05/29
投标截止时间2019/05/30
公告正文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台物流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两岸快件中心搬运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两岸快件中心搬运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PTFJAH2019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0597-29839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台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如意中路2号两岸快件中心

联系方式:魏女士1359928504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张0597-2983916

代理机构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二号楼十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同包

采购标的

品目

数量(标准柜/年)

单价 (元/柜)

品目预算(万元/年)

时间(年)

合同包预算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交 货 期

交货地点

1

两岸快件中心搬运

标准集装箱柜

2600

550

143

3

429

8.5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满三年止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注:

  1. 以上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集装箱规格分为进口集装箱20尺柜、进口集装箱40尺柜、出口集装箱20尺柜、出口集装箱40尺柜。

3、标准集装箱1个价格单位=1个20尺柜进口集装箱价格。

4、本次报价按照如下比例换算进口集装箱20尺柜、进口集装箱40尺柜、出口集装箱20尺柜、出口集装箱40尺柜四个集装箱规格的价格:

①进口集装箱20尺柜价格为标准集装箱1个价格单位,计算公式为

进口集装箱20尺柜价格=标准集装箱价格×1;

②进口集装箱40尺柜价格是标准集装箱价格的2倍,计算公式为

进口集装箱40尺柜价格=标准集装箱价格×2;

③出口集装箱20尺柜价格是进口集装箱20尺柜价格的1.2倍,计算公式为

出口集装箱20尺柜价格=标准集装箱价格×1.2;

④出口集装箱40尺柜价格是进口集装箱20尺柜价格的2.4倍,计算公式为

出口集装箱40尺柜价格=标准集装箱价格×2.4;

5、合作期间,实际产生的进口集装箱20尺柜、进口集装箱40尺柜、出口集装箱20尺柜、出口集装箱40尺柜四个集装箱规格的数量,按照第4条同比例换算。

6、若采购人每年的集装箱未达到预算量,中标单位按采购人每年实际的集装箱柜数结算,实际柜数乘以单价/柜。

7、合同期限:3年

8、若采购人提前超出三年的预算量,双方合同提前终止。若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的相同服务,在不改变合同的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单位签订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补充合同。

9、以上报价含税(增值税专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09日 08:30 至 2019年05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二号楼十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可至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二号楼十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须含所报项目名称及合同包号、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转账方式报名的须附上汇款凭证,未提供不给予受理。未购买或逾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二号楼十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 1法定条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1.2特定条件:
包:1 :无

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报名

2.1报名期限:2019年 5 9 日至2019年 5 29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时,15:00~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

2.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可至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二号楼十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须含所报项目名称及合同包号、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转账方式报名的须附上汇款凭证,未提供不给予受理。未购买或逾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

2.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200元,如需邮寄,快递费自付(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4、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以上如有变更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5、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潭西航支行

账号

1402 2543 0902 2151 691

开户名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

注:

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两岸快件中心搬运服务外包项目投标保证金”。

3.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

(二)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

(四)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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