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州市]晋州市城区污水厂管网工程及改造提升项目-十条小街巷道路排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6/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董莎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赢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慧芳0311-85550885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28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14
公告正文

晋州市城区污水厂管网工程及改造提升项目-十条小街巷道路排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晋州市城区污水厂管网工程及改造提升项目-十条小街巷道路排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州市城区污水厂管网工程及改造提升项目-十条小街巷道路排水改造工程已由晋州市行政审批局晋行审投资【2022】025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晋州市城区污水厂管网工程及改造提升项目-十条小街巷道路排水改造工程

2.2 项目概况:十条小街巷道路长共计2613米,污水管道约2600米,恢复路面约13910平方米,人行道8761平方米,污水管道为DN500的PE管。

2.3 建设地点:晋州市城区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 标段1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不含分公司)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不含分公司)有以上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评标时以开标当天网页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2日00时00分至2022年6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特别提示:参加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侯选人公示结果发布,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晋州市向阳街12号

联系人:董莎

电话:0311-8432195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赢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226号荣鼎天下A座1506

联系人:张慧芳、贾少甫、刘云河

电话:0311-85550885

备注: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涉黑涉恶还包含以下7个方面(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文件如下:
6.21招标文件-小街巷道路-施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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