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示范快堆厂内运输、二次倒运及1000吨桅杆吊车运行维护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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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快堆厂内运输、二次倒运及1000吨桅杆吊车运行维护项目
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就示范快堆厂内运输、二次倒运及1000吨桅杆吊车运行维护项目(招标编号:CF-TS210291-CD99-NB01)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并递交密封标书,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详见《示范快堆厂内运输、二次倒运及1000吨桅杆吊车运行维护项目技术规格书》(PM-EPB-00035)。
福建霞浦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列明的具体要求。
4.1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及中核集团禁止业务往来的公司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法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参照上述条款的规定处理。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4 乙方应是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应吊装业务的企业营业执照,对于厂内运输:具有电力大件运输企业资质。
4.5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600.00万元。超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
开户单位: 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433845186186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2年05月07日 13时50分-2022年05月12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滨海新城招贤路1号核电办公大楼。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05月30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人: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滨海新城招贤路1号核电办公大楼
联系人:邵进杰
电话:18843222538
电子邮件:shaojj@cnnp.com.cn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 招标人只接受从投标人公司账户转出的标书款(不接受分公司、 子公司、 个人转账)。 2、招标人为投标人开具普通电子发票, 开具后将发送至投标人平台预留手机短信中, 搜索关键词 “诺诺网 “ 查询下载。
招标人: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 05月 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