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采购信息/竞争性磋商公告>冶山街道农村公路市场化养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冶山街道农村公路市场化养护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515室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116-NJJK-C2022-0008
2、项目名称:冶山街道农村公路市场化养护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240万元
5、最高限价:2394866.87元,最后报价超过此价格的为无效投标。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7、采购需求:冶山街道农村公路市场化养护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建筑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近3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前,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诚信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07日至2022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方式: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疫情期间只接受远程报名,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号1040003176@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收到的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2、地点:冶山街道农民画艺术中心一楼大礼堂。
3、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正本副本应分开封装),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1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冶山街道农民画艺术中心一楼大礼堂。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和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冶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冶山街道紫藤东路1号
联 系 人:耿主任
联系方式:15195934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515室
联 系 人:姜爱荣
联系方式:15996448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主任
电 话:15195934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