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湘江新区2024年度农村供水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湘江新区2024年度农村供水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 A4301002024061202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交易分类 水利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对湘江新区2024年度农村供水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024年6月24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担保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7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设置 附表6“投标人的资信业绩及其他”评审表中“企业其他资质”评审项评标时所有投标人统一计满分(15分)。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1、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7条:3.7 其他: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2.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请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是否包含两个水利工程?”
答复如下:包含,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
2、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1、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7其他第2点,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未看到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数量,请明确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数量。
附件内容:1、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7其他第2点,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未看到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数量,请明确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数量。”
答复如下:因系统显示问题,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部分内容未显示,特补充未显示如下“b、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3)1)投标人须知第二章中附件七: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配备专业及数量要求表中“专业名称: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人数1(名);监理员配备数量人数3(名)”;投标人承诺配备应不少于上述要求,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其中“专业名称:水利工程”指“水利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以此处为准)。”
3、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设置附表6 投标人的资信业绩“企业其他资质: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每项资质得15分。”此项资质与本项目建设内容无关,资质加分设置存在设置隐形壁垒影响招标投标公平竞争,请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具体需要,不予设置“企业其他资质”此项内容。 该项目与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资质无关的事实依据: ①根据水利部资质管理办法及官方网站公众咨询:2024年6月3日水利工程建设司明确回复“机电设备安装和金属结构安装监理属于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范围内”,且“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属于驻厂监造监理”。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安装监理属于“施工类监理”,无需驻厂监造,本项资质加分与施工建设内容无关。 ②本次招标项目为农村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属于水利工程,招标文件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满足项目所需要的施工监理等级及专业要求,无需具备机电及金属结构制造监理。 ③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资质的加分项设置疑为特定投标人“量体裁衣”设定评标标准,严重排斥其他投标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2024年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2024年第16号令)及2024年5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中相关规定。”
答复如下:见本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第2条。
三、本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为准。
相关附件: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
湘江新区2024年度农村供水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 A4301002024061202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交易分类 水利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对湘江新区2024年度农村供水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024年6月24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担保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7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设置 附表6“投标人的资信业绩及其他”评审表中“企业其他资质”评审项评标时所有投标人统一计满分(15分)。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1、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7条:3.7 其他: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2.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请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是否包含两个水利工程?”
答复如下:包含,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
2、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1、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7其他第2点,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未看到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数量,请明确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数量。
附件内容:1、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7其他第2点,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未看到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数量,请明确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数量。”
答复如下:因系统显示问题,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部分内容未显示,特补充未显示如下“b、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3)1)投标人须知第二章中附件七: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配备专业及数量要求表中“专业名称: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人数1(名);监理员配备数量人数3(名)”;投标人承诺配备应不少于上述要求,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其中“专业名称:水利工程”指“水利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以此处为准)。”
3、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设置附表6 投标人的资信业绩“企业其他资质: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每项资质得15分。”此项资质与本项目建设内容无关,资质加分设置存在设置隐形壁垒影响招标投标公平竞争,请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具体需要,不予设置“企业其他资质”此项内容。 该项目与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资质无关的事实依据: ①根据水利部资质管理办法及官方网站公众咨询:2024年6月3日水利工程建设司明确回复“机电设备安装和金属结构安装监理属于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范围内”,且“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属于驻厂监造监理”。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安装监理属于“施工类监理”,无需驻厂监造,本项资质加分与施工建设内容无关。 ②本次招标项目为农村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属于水利工程,招标文件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满足项目所需要的施工监理等级及专业要求,无需具备机电及金属结构制造监理。 ③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资质的加分项设置疑为特定投标人“量体裁衣”设定评标标准,严重排斥其他投标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2024年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2024年第16号令)及2024年5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中相关规定。”
答复如下:见本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第2条。
三、本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为准。
相关附件: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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