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一层大厅、场地、二层部分办公区零星修缮改造工程工程类采购项目 | 2022-05-12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
乙方:海峡惠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3]FZJJ[GK]2022002的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一层大厅、场地、二层部分办公区零星修缮改造工程工程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招标图纸和投标价。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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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 (元) |
1-1 | B0801 房屋修缮 | 房屋修缮 | 主要项目为对大院入口位置进行变更改造,对电动车棚、院内路面、二楼部分办公用房进行修缮改造,对二楼墙体剥落部分进行修缮等。 | 45天(次) | 徐少英 | 闽2352015201581776 | 206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贰拾万零陆仟元整元(¥206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4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137号;
4.3交付条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本次采购项目为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一层大厅、场地、二层部分办公区零星修缮改造工程工程类采购项目。 5.2、技术和服务要求 5.2.1、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 福州市台江区 。 2.工程专业: / 。 3.合同工期: /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 4.招标范围:一层大厅、场地、二层部分办公室零星修缮改造;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 / 。 5.工程特征: 1) 建筑面积: / 。 2) 层数: 2层 ;檐口高度: / 。 3) 结构质式: / 。 4) 基础类型: / 。 5) 装饰情况: / 。 6) 混凝土情况: / 。 5.2.2、编制范围 按照 福州环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设 计的施工图纸,专业范围包括 一层大厅及二层部分办公室装饰、室外场地改造的土建及安装等,具体如下: 1.不含三通一平; 5.2.3、编制依据 1.图纸:福州环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 计的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一层大厅、场地、二层部分办公室零星修缮改造图纸及有关设 计文件。 2.招标文件: 无 编制的招标文件。其中存在与现行计价规定不一致的内容: 无 。 3.地质勘察报告: 无 。 4.计价计量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 5.预算定额:《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通用园林景观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 ~ FJYD-311-2017)、《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FJYD-401-2017~FJYD-409-2017)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 。 6.费用定额:《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及现行补充调整文件 。其中,暂列金额: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甲供材料费: / 。 5.2.4、材料设备品 牌及甲供材料(无) 5.2.5、报价注意事项 1.土方工程: / 。 2.桩基工程: / 。 3.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 。 4.脚手架: / 。 5.施工排水、降水: / 。 6.垂直运输: / 。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大型机械设备基础: / ;大型机械设备检测: / 。 8.基坑支护工程拆除:/ 。 9.材料二次搬运:人工搬运。 10.需要二次深化设 计的 / ,按招标文件规定据实调整工程量和综合单价,其投标单价不得优惠。 11.其他: / 。 5.2.6、本项目补充的工程量清单 5.2.6.1、项目编码:01B001; 5.2.6.2、项目名称:拆除假山; 5.2.6.3、项目特征:人工拆除假山,装车,外运30公里; 5.2.6.4、计量单位:个; 5.2.6.5、工程量计算规则:1; 5.2.6.6、工程内容:。 5.2.7、其他需要的说明 1)、土建部分 1. 拆除垃圾外运暂按30公里计取; 2. 拆除墙体240厚全部按砖墙计取; 3. 一层大厅拆除原有电动卷帘门,按3530*3460、3680*3460计取; 4. 一层厕所门按700*2100铝合金门计取; 5. 二层拆除图中拆除拉闸门,按1450*2600计取; 6. 场地新建平面布置图中,机动车道虚线、机动停车位实线、机动停车位虚线、禁止停车位实线和员工电动车棚位实线全部按100mm计;洗车位虚线按200mm计;地面的箭头标尺寸按下图计取; 7. 二层新建图中办公室窗户尺寸按1770mm*1450mm计,走道窗户按1280mm*11450mm计取;位置如下图; 8. 一层大厅新建图中新建应急池池壁抹灰厚度按20厚1:3沙浆抺平计取,盖板按2厚304不锈钢盖板300mm*2000mm计取; 9. 一层大厅新建图中新建排水沟抹灰按20厚1:3沙浆抺平计取,盖板按2厚304不锈钢盖板300mm*600mm计取; 10. 一层厕所墙面砖尺寸按(400*400),防水卷材高度按1800高计取; 11. 1层天棚抹灰梁侧按200高计取; 12. 1层楼梯混凝土强度等级按 C25泵送商品混凝土计; 13. 一层大厅新建图中左下角标注M1、M2门,按如下图所示,M2为铝合金推拉门、M1为成品复合实木烤漆门及门套计取; 14. 一层大厅新建图950*800铝合金窗、1200*800铝合金窗暂按推拉窗计取; 15. 一层大厅新建图墙面抹灰按内墙面水泥砂浆一般抹灰(12mm1:3 M30(42.5) 砂子4.75mm 稠度50~70mm+6mm1:2.5 M40(42.5) 砂子4.75mm 稠度50~70mm)计取; 16. 一层大厅值班室天棚吊顶石膏板吊顶按(装配式U型轻钢(不上人型) 面层规格 600mm×600mm成品石膏板计取; 17. 一层大厅卫生间天棚铝扣板吊顶天棚龙骨按(装配式U型轻钢(不上人型) 面层规格 300mm×300mm 平面)计取。 2)、安装部分 1. APWS箱为原有配电箱,不考虑拆装; 2. APCF箱进线按设 计35m考虑计算; 3. APCF箱C6~C8出线平面图未设 计,不计; 4. 二层部分办公室安装工程未设 计,不计; 5. 给排水工程,算外墙皮1.5米处。 5.2.8、工程量清单审核情况(增减、修改情况,审核单位填写)/ 。 5.2.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5.2.10、单价措施项目清单 5.3、工程装修完成,须符合根据国家建筑行业甲醛验收标准。 5.4、施工要求 5.4.1、所用材料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本项目免费保修1年。 5.4.2、乙方拟定文明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根据措施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卫生,损坏物品须照价赔偿或负责修复;乙方承诺施工中的安全责任,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乙方须负全责。 5.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国家颁布的施工规范和福建省有关现行管理办法及地方标准进行施工安装,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提出返工和补救要求,直到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延误工期罚款)和施工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不得有异议。 5.4.4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规费、人工费、保险、税金及其他可能发生的一切正常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总价中。 5.5验收 5.5.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如未达到,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拆除原材料重新施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5.5.2、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总价中。 5.5.3、工程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乙方可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期次:1;6.1.2验收期次说明: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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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总额30%的预付款 |
2 | 60 |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款的90% |
3 | 10 | 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1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满壹年。
10、违约责任
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国库;导致招标人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的,应当向招标人赔偿中标差价等损失;导致招标人重新招标的,应当向招标人赔偿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费用等损失。并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无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15.5.1、因线上合同格式限制,线上合同的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土建部分的图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均无法上传体现,为保持线上线下合同一致,经甲乙双方协商,补充签订线下合同,线上线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15.5.2、合同的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土建部分的图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均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
甲方: | 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 | 乙方: | 海峡惠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137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橫屿路11号(原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3#楼21层办公 |
单位负责人: | 林明 | 单位负责人: | 林金伙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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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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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83333021 |
联系方法: | 1395914928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二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50110285400000555 |
签订地点: 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2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