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镇生活垃圾智慧分类、收集、循环利用示范项目-大件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处置厂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标公示
宁波城镇生活垃圾智慧分类、收集、循环利用示范项目-大件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处置厂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标公示
交易登记号:O3302010000007254001(招标编号:NBITC-202230004)
建设(招标)单位:宁波美境建筑固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宁波城镇生活垃圾智慧分类、收集、循环利用示范项目-大件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处置厂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最高投标限价:项目建设管理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的规定浮动-2%;工程监理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的规定浮动-2%;造价咨询费:按“浙价服【2009】84号文”规定浮动-2%。
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26日09:30
定标时间:2022年10月27日
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2日
预中标单位: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浙江华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宁波理工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评标得分:/
预中标浮动率:项目建设管理费:浮动率-17%;工程监理费:浮动率-16%;造价咨询费:浮动率-39%
预中标价: 455.0598万元
施工总工期:自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项目交付使用后项目决算完成之日止。
质量要求:达到合同规定标准目标。
安全要求:合格。
1、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项目招标(代理)人:夏伟立 王旭睿 郑灵 严锋
电话:0574-87128864
传真:0574-87388460
邮箱:nbitc@126.com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项目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投诉事项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不予受理。投诉渠道如下:
项目招投标监管机构:宁波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
电话: 0574-87187749
传真: 0574-87187296
邮箱:nbctc@163.com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3.投诉材料模板下载请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