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9-cg-013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善亮
招标代理机构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朱丽娟
标书截止时间2019/01/22
投标截止时间2019/01/22
公告正文
寿县隐贤镇大树村30KW光伏电站项目询价通知书

尊敬的供应商:

受委托,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安装30KW光伏电站,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及供货时间等情况如下表

序号

产品

名称

技术规格要求

数量

备注

1

光伏组件板

≥270W多晶硅双玻太阳能电池板(A片)

120

2

30KW逆变器

≥30KW并网逆变器

1

3

光伏支架

相当于Q235B, C41*62*2.0

1

4

光伏专用配电箱

含箱体、交流断路器、隔离开关、浪涌保护器等设备元件

1

5

光伏电缆

相当于PV1-F 1*4,光伏专用电缆

1000

6

交流电缆

ZR-YJV0.6/1KV≥ 4*35mm2

175

7

光伏专用接头

MC4插头,专用接头

150

8

接地扁钢

≥40*4mm镀锌钢

150

9

设备基础

45*45*30cm

60

10

围栏

1.8米高

125

11

辅材

辅助材料

1

备 注:1、供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2019年元月31日之前必须完工

2本通知书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参数仅作为说明,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3本项目为1个包,预算价(最高限价)200000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4、资源来源:项目专项资金。

5、具体施工安装方式详见附件《寿县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技术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1、光伏产品生产企业:

①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指生产光伏电池组件或逆变器的企业;

②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自行进行施工的: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d、具备《中国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B级);

③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被委托的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下述“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中资格要求(投标人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应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①指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d、具备《中国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B级);

②以上2)①中a、b、c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投标企业要保证使用的光伏组件和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3年;

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可对勘察、设计工作依法分包,分包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并经采购人审核并书面认可。

三、询价报名

一) 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1月2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本项目须网上报名,否则报价无效)

三)询价截止时间:2019年1月22日15时30分;

(四)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

(五)投标人须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淮南市公共资源市县一体化平台投标人实名登记流程(http://www.hnsztb.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企业电子化信息录入登记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未办理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在网上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企业电子化信息录入登记而造成投标无效的,企业自行承担后果。咨询电话(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0554-6818225。
(六)采购文件获取: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供应商自行下载询价文件及相关附件,售价零元,开标前应及时关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政府采购-答疑变更栏目中关于本项目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七)采本项目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3个工作日。

四、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所投产品服务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份内容相同询价响应文件,以收到时间最近的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五、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现场摇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没收质保金、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5、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6、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7、未进行网上报名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废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中心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资格要求);

4、承诺使用的光伏组件和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3年(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业绩信用状况等情况的其他资料。

(十)本中心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一)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二)付款方式:项目人员进场开工支付10%,组件安装结束后支付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55%,余款5%为质保金,2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不计息)。

(十三)评审询价小组:3人,依法组建。

(十四)招标服务费:

1本项目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最终投标报价含招标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及示例计算。

费 率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5%

100-500

1.1%

500-1000

0.8%

1000-5000

0.5%

5000-10000

0.25%

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举例:某服务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举例: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5000-10000)万元×0.5%=20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9.9(万元)

2、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按照上表规定,以银行转帐、电汇形式向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招标服务费,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3、招标服务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宾阳支行

银行帐号:3405 0110 1958 0000 0462

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务必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1139367270@qq.com邮箱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基本信息:公司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基本信息的,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联系人:孙会计0554-2751994。

六、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报价时间:2019年1月22日8:00- 15: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方式: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下列两种方式之一报价:

1、现场递交。在2019年1月22日15:00- 15:30时将询价响应文件(材料)密封送达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2、电子邮件。将询价响应文件(报价材料)的扫描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询价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件的大小应控制在50MB以下),本项目指定的电子邮箱为:sxzbtb@vip.sina.com;

3、现场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四条第九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电子邮件投标的,报价材料中必须包含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电子邮件投标的,投标人应确保资料压缩格式及传输方式正确,如果相关文件无法打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报价材料)不应重复提交,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寿县隐贤镇人民政府 集采机构: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寿县隐贤镇 地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电 话:0554-4677010 电 话:0554-2751992

联系人:张善亮 联系人:朱丽娟

寿县隐贤镇人民政府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月17日

附表寿县隐贤镇大树村30KW光伏电站项目询价报价函

项目编号:2019-CG-013(报价须严格按此格式填报,实质性偏离此格式的其他格式可能不被接受)

货物

名称

要求技术参数

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

(须详细描述)

参数

响应

情况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供货时间承诺

品牌

型号

参数

注:此表内容若单页填不下,可按同样格式扩展,但每页均需盖单位公章;必须确保公章清晰。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签名或盖章):

联系电话:期:

附件二:第五章采购需求(技术文件).do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