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10万吨绿氢制60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能评、环评、安评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95783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a-bfsx-dl-20241910-2
预算金额395783万元
招标联系人党先生1822314139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文斌1853511800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6
公告正文
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能评、环评、安评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A-BFSX-DL-2024191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95783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总建筑面积 32.15 万平方,其中制 氢厂总建筑面积 19.32 万平方米,制安厂 12.83 万平方米,建设供水、排水、消防道路、绿 化、硬化、厂区大门等配套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能评、环评、安评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安评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化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能评、环评、 3.3 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文件中截图或现场查验均可); 3.5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文件中截图或现场查验均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0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在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 26 号陕西大 厦)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6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 26 号陕西大厦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06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 26 号陕西大厦会议室 七、其他 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能评、环评、安评 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A-BFSX-DL-2024191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10万吨绿氢制60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已由沙湾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 2409271911654200000184)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和其它,招标 人为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能评、环评、安评技 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建设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总建筑面积 32.15 万平方,其 中制氢厂总建筑面积 19.32 万平方米,制安厂 12.83 万平方米,建设供水、排水、消防道路、绿化、硬化、厂区大门等配套附属设施。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 (1)根据自治区发改委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 (2)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 10 万吨绿 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 10 万吨绿 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排污许可证》、《新疆氢基能源 科技沙湾市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 (3)根据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 10 万吨绿《SIL 等级评估报告》、《冲 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Hazop 分析报告》、 击波计算评估报告》、《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含一书一签)、《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安全应急预案报告》、《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报告。 (4)将编制的报告提交给政府相关审批管理部门,并取得能评、环评、安评审查批复,通 过验收; 2.3 建设地点:沙湾市;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将项目资料提供齐全,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能 评、环评、安评的相关工作; 2.5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 的规范、规程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化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文件中截图或现场查验均可); 3.5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文件中截图或现场查验均可);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 10:00 时至下午 19: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 26 号陕西大厦)获取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 (1)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 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社 保缴纳凭证或劳动合同;(6)“信用中国”网站截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截屏。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出概不退还。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6 日上午 11 点 0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 26 号陕西大厦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 拒收。 六、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向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件:562590143@qq.com)提出 异议。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刘文斌 联系方式:18535118008 八、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哈拉干德工业园区产业孵化园黄河路 1-48 号 联系人:党先生 电 话:1822314139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1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环镇路 80 号 202 室 联系人:李先生、赵女士 电话:18636929986、1853511800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哈拉干德工业园区产业孵化园黄河路 1-48 号 联 系 人:党先生 电 话:182231413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环镇路 80 号 202 室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8636929986 电子邮件: 39694052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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