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稽查指挥管理信息化系统及查账软件等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c-20221213110d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章炎炎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3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1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稽查指挥管理信息化系统及查账软件等运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3幢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20221213110D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稽查指挥管理信息化系统及查账软件等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2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完善税务监管体系,加强稽查信息化应用,提升稽查指挥管理效能,形成统一规范、运转高效、协同有力的稽查指挥体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稽查信息化应用提升稽查指挥管理效能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稽查指挥体系建设要求和标准,各省/市(自治区)局稽查局、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含部分跨区域稽查局)进行了四室一包项目建设,所建设的软硬件设备与国家税务总局稽查视频指挥系统无缝对接,在软硬件设备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实现上下级稽查局之间、指挥人员与现场办案人员之间、跨区域稽查部门之间、各联合办案部门之间,可在税务稽查指挥会商室开展办案指挥、指令下达、部署会商、沟通协调、决策反馈、辅助支持、远程会审等工作,实现及时掌控办案情况,解决现场执法难题,处置突发事件和意外情况,远程决策指导办案,提高协同作战能力,推进各级稽查局的纵横联动和扁平化指挥,提升稽查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委托或代理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6日  至 2022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3幢6楼
方式:①现场出售,标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支付; ②网上获取,供应商需将以上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可编辑版本(见公告附件)及标书工本费支付宝(支付宝账号见公告附件登记表)转账成功后截图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转账时请输入备注“项目编号后四位+公司名称”字样。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一起打包发送项目负责人邮箱(佟工:1461737635@qq.com)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获取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委托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获取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3幢6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是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度经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如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22年05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联系方式:商务部分:章炎炎,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技术部分:赵伟波,18100607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3幢6楼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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